泗洪一企业员工下班路上意外死亡,公司判赔70余万
更新时间: 2020-03-18 16:00 热度: 642°
盛某为泗洪某企业员工,其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构成工伤,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等合计710627.48元。因公司未能及时给付该款,盛某的亲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企业的复工复产也在紧张的进行中,执行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分析,认为如对该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会使其损失进一步扩大,也达不到较好的执行效果。
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执行人员多次联系双方进行沟通协调,耐心向申请执行人解释当前疫情防控状况及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性,企业也表示了自己的积极还款意愿,先一次性支付了20万元,同时承诺在一周之内再支付10万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剩余款项将按时间分期支付。另一边,申请执行人也表示了理解,与企业达成了一致还款协议,为了让企业能够顺利的复工复产,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法院解除对该企业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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