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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下班遇车祸成植物人20万元医疗费债务压垮家人

  喻彬、李勇

  本报讯 记者喻彬、实习生李勇报道: 在惠州打工的凌浩,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变成了植物人。尽管经劳动部门协调凌浩可获一次性伤残赔偿金281133元,但工作单位一直分文未付。其家人和肇事司机背负了20多万元医疗费债务之后,再也难以支撑医疗费的沉重负担。凌父说:“我怎么忍心眼睁睁看着儿子就这么拖死。”

  在惠州市江北惠康医院713病房,凌浩的父亲凌震声向记者讲述了其儿子的不幸遭遇。2008年3月,17岁的凌浩从家乡连平来到惠州市打工,在惠州涛景高尔夫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涛景公司)做球童。6月3日晚23时许,凌浩下班回住所途中遭遇车祸。导致重型颅脑损伤,至今昏迷不醒:“到现在已经花了20多万元啦!全是我们自己和肇事司机凑的。能借的亲戚朋友都借遍了!这孩子后续治疗、护理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钱?我们再也拿不出钱来了!公司没有出过一分钱!”

  出事后,凌震声就找到涛景公司要求为凌浩垫付医疗费用,但一直未果。凌震声向记者出示一份2008年8月5日惠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签发的《调解书》,已确认凌浩与涛景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8年9月11日,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凌浩遭遇车祸的情况进行认定,确认凌浩此次受到的人身伤害属于工伤。按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9月28日,在惠州市劳动争议委员会的主持下,劳资双方进行协调,按一级伤残的标准,以六个月的医疗期计算,凌浩获一次性伤残赔偿金281133元(不含后续医疗费和凌家已支付的近20万元的医疗费)。凌浩亲属要求一次性赔偿最低不能少于35万元。如不一次性赔偿,就要求涛景公司先垫付医疗费。涛景公司拒绝了凌家的要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凌震声说,10月6日医院下发了催款通知书,家人和肇事司机筹借了2000多元交给了医院之后再也无能为力了。“前几天涛景公司答应先垫付5万元医疗费,可是我去公司拿钱,一位经理说,总经理出差了,还没批下来。”

  记者两次拨通了惠州市劳动争议委员会杨主任的电话,他一听是记者采访就挂断了电话。

  景涛公司人事部陈经理对记者表示:“正在解决。”记者问及具体解决方案时,对方未作回应。

  (报料人李女士,三等奖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