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一男子发生车祸后 吃一块肥肉身亡
意外是我们不能控制的,但是我们能够掌握的是在意外发生之后,我们的态度和处理方法。
一场车祸,两家人
窒息死亡的伤者
随后,小王夫妻俩去老官家里看望了他。本以为老人在家静养会慢慢恢复的,谁知道一周之后,老官的儿子打来电话说,老官去世了。
老官的突然去世,让案件变得复杂了起来,因为司机小王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人去世了要追究责任,就须要做尸检。而尸检报告显示,老官的死亡原因符合气道堵塞,导致脑功能衰竭而死。这就是说,老人不是因病情加重而死亡,是因是气道堵塞憋死的。
官强回忆说,那天他们吃过中午饭之后,母亲和他在院子里洗碗父亲自己坐在屋里,只听扑通的一声,他们跑到屋里,看到父亲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有一块肥肉卡在了气道里。
官强觉得难以置信,因为父亲颅脑损伤,咀嚼和吞咽功能都受到了严重损伤,只能吃流食,所以在出院以后他们一直给父亲吃的是流食。
那日中午,他先喂父亲喝了点鸡汤,就扶着父亲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再和母亲吃了午饭。午饭,官强和母亲吃的是炖肉,吃过饭他们俩,就到院子里去洗碗了。而父亲自己在屋里,他只能猜测就是在他和母亲洗碗不注意的时候,父亲自己悄悄地吃了块肉。
人道主义的赔偿
官强认为他和母亲没有责任,他觉得无论父亲在家经历了什么,如果不是车祸导致了颅脑损伤,使咀嚼功能下降,父亲不会被那么小一块肥肉噎死的。
于是,官强找到了小王,希望他赔偿85万元。
而小王认为既然鉴定书上写的是,气道堵塞致死的,说明是吃肥肉噎死的,不是他撞死的。所以除了前期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都应该与自己无关。
其实这两家人虽然不算太熟,但是也是同乡,如果他们之间的矛盾得不到妥善解决,那么打架的事件,肯定还会再度发生,甚至还会升级。
针对这样的情况,法官决定,还是多做一些调解的工作。法官摆事实讲道理,在法官的开解之下,小王和妻子先做出了让步。
普法时间
Q1:今天我们节目请到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席志国老师。席老师,双方是在法院的主持之下调解然后结案了,您怎么看待最后的这个结果呢?
A1:从驾驶员一方来说,他本身也不是故意,也没有重大过错。那么因此呢,它就具有了调解结案的基础,使这个已经发生了的不幸事件,能够快速地得到解决,也使受害人得到了相应的救济,获得了相应的补偿。而加害人一方也不至于因此付出大量的,诉讼等其它的成本,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一个结果,既节约了司法成本,也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成本,对整个社会来说是有利的。而且调解以后,当事人双方一般都会自愿去履行,也不存在事后的强制执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也能够得到缓解,不至于成为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