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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每月60%车祸因观察不周引发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磊 特约记者 孙家平 通讯员 陈霞

  人手一部智能手机,通过小小的屏幕就能进行网页浏览、即时聊天等生活娱乐,很多人都成为“低头一族”。更为严重的是,不少司机在开车时还发微信,发微博,看网页,收发短信。交警介绍,驾驶员行车时低头看手机的行为,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应当受到处罚。

  数字:开车看手机致每月200余起事故

  今年8月,市民小军(化名)驾车在天津路行驶时,手机传来一个微信提示,小军拿起手机就看,并且低头打字回复信息。这时,前方一辆车突然紧急刹车,小军正在低头打字,导致与前车追尾。

  无独有偶,市民小文(化名)驾车出行途中,手机接收一条微信后,她在行驶途中就拿起手机查看信息。车辆行驶至斑马线处才突然发现此处的行人,由于慌乱没有及时刹车,与一位行人发生擦碰。

  记者在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了解到,目前,十堰每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由于“观察不周”引发的事故就占60%以上。“观察不周”包括驾驶员对行驶车辆周围情况观察不到位,对路况、行人等观察不仔细。

  多位办案民警明确表示:“现在很多驾驶员开车时喜欢低头看手机,这是驾车时‘观察不周’突出体现。”根据数据粗略统计,十堰每月有200余起交通事故就是由驾驶员看手机造成。

  现状:开车低头看手机不是个例

  1日下午2时许,记者在人民路柳林岗至五堰方向路边观察,经过柳林岗信号灯时,有的车辆车速仍然缓慢,能看到车内驾驶员拿着手机,有的在打电话,有的在看手机屏幕。部分车辆需要在调头点等待二次红灯时,不少驾驶员首先将手机拿出,点击几下,看一下屏幕。

  记者在该处观察20分钟,就发现有12名司机在直行或等红灯时拿着手机查看或操作。

  在行驶中如此,在等待红灯的短暂停留时,看一看手机也成了不少驾驶员的常规动作。1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人民路邮电街信号灯处看到,从五堰向六堰行 驶方向的车道上,车辆遇到红灯停下后,一辆黑色轿车司机顺手从旁边拿出手机,低头看着屏幕并不断操作。此时,30余秒红灯变为绿灯时,前面车辆都已驶过停 止线,该司机仍低头摆弄着手机。在后面车辆喇叭声的催促下,司机才慌忙启动车子驶过路口。

  记者还通过十堰交管部门指挥中心的高清电子眼,调整镜头景别后,能够清晰看到道路行驶车辆的车内驾驶员状态,驾车时打电话、看手机的样貌能清晰体现,甚至有的驾驶员低头看手机后抬头,突然紧急刹车时的神态都能看到。

  危害:时速60公里,2秒钟车可驶出33.3米

  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拍照、发微博,或与朋友微信聊天,网友称其为“开车低头族”。不少此类驾驶员觉得这些细节仅仅在几秒内完成,并不影响驾车安全。

  事故处理大队办案民警介绍:“有的驾驶员玩手机出现追尾、擦碰事故后,还觉得是自己没反应过来,或者前车刹车等原因,并没意识到自己开车玩手机的危害。”

  事故处理民警还分析不少年轻车主的心理:“他们行车时看到街头的美景、趣事,甚至车辆仪表盘上的特殊数字,就想拍下来与朋友分享,大多认为几秒钟就能完成,并不影响行车安全。”

  交管部门并不这么认为。“以前是抬头打电话,现在是低头刷微博、发微信,这更危险。”一名一线交警提醒,看一眼短信并大致看清,最快需2秒,就是眨 眼功夫,当车以每小时60公里行驶时,2秒钟车可驶出33.3米,在高速公路上开出更远,此时车前出现意外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处罚:开车看手机应当受处罚

  既然开车低头玩手机那么危险,那么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处罚?

  “遇到这类事故,很多驾驶员都不承认是因为驾车时使用手机,只是说驾车分心而肇事。但从现场痕迹判断,除了疲劳驾驶、打电话之外,驾驶员低头看手 机、发短信也是一大原因。”市公安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 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

  虽然目前法规对低头刷微博、看微信之类玩手机的行为没有明文规定,但是驾驶员在开车时频频用手机发短信、刷微博等,且有证据可以证明应属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也可对其进行处罚。

  而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也有专家建议,开车玩手机相当于“盲驾”,比“醉驾”和“毒驾”更危险,应该入刑。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尽量避免在驾驶过程中操作手机,以免分散注意力,如开车时确实有需要接收或回复的信息,应当先把车停靠在路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