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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即墨以“調”化“訴”促道交糾紛庭前“熄火”

原標題:青島即墨以“調”化“訴”促道交糾紛庭前“熄火”

一場交通事故,兩年多的治療與索賠,讓事故當事人常紅美感到身心俱疲。可經過即墨訴調中心調解處理,短短數天,事故雙方就簽署了調解協議。常紅美說:“原本覺得會是一個很困難的過程,沒想到在這個平台順利解決了,兩年的痛苦有了終結。”

常紅美口中的這個平台就是山東青島即墨道交糾紛訴前調解中心。由於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簡稱道交糾紛)近年來越來越多,帶來訴訟“黃牛”滋生、審理周期長、流程繁雜等問題。2017年8月,即墨訴調中心隨之建立。

目前,訴前調解中心在即墨法院執行局四樓設立固定辦公場所,調解員常駐調解中心辦公。案件分發、溝通調解、案款交接等工作均可在調解中心一站式完成,保險行業協會工作人員、青島轄區32家保險公司代表、交通事故當事人等可在調解中心進行一站式調解。

“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即墨訴調中心在司法實踐中立足道交糾紛審判特點,總結道交糾紛審判規律,樹立“道交糾紛一體化處理”理念,依托訴前調解中心,堅持調解前置,加強訴源治理,打造出“減訟快調、便民高效”的道交糾紛訴前調解“即墨實踐”。

道交糾紛訴前調解工作使糾紛解決全流程公開,更清晰、更權威。辦案法官適時介入調解,適時進行指導培訓確保了訴前調解的規范性、合法性。通過訴前調解達成協議的,案款會在7個工作日內直接匯至當事人賬戶,理賠過程更加透明陽光,當事人參與度更高。

訴前調解中心與“分調裁”機制相得益彰,調解中心高效、便利的運行機制使得保險公司和當事人更易接受調解。遇到法官介入后仍無法在訴前化解的案件,迅速由訴前調解中心轉至訴訟審理階段,調解過程中的鑒定結果、証據材料等可直接作為訴訟程序中的審判依據,有效縮短了案件審理期限。

“道交糾紛案件收案數及訴前調解中心收案數均呈逐年遞減趨勢,實現了減訟息訴的司法目的,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法官的工作壓力,提升了審判質效,有效實現簡案快辦、繁案精審。”即墨法院道交糾紛案件負責人王明光說。

2017年以來,即墨道交糾紛年均收案減少500余起,道交糾紛案件審限平均縮短30天。今年至今,調解中心案件調解成功率59.3%,減輕了法官的工作壓力,實現了辦案質效提升、理賠時效提升、收案數減少、保險公司損失減少的“兩升兩減”效果。 (記者閆祥嶺)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