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肇事 致同乘弟弟、母亲死亡
更新时间: 2020-03-19 05:39 热度: 791°
6月将尽,正当无数花季少年结束青春中最难忘的一场考试,对人生新阶段充满憧憬的时节,有一些人,却失去了青春的拥有权。
高某某,男,汉族,2002年出生,榆阳区某学校学生,2019年04月07日下午,其驾驶未登记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同学郑某,于瑞丰农业科技园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后郑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04月09日该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榆阳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榆阳区看守所。4月30日被榆阳分局依法取保候审。
张某荣,男,汉族,2005年出生,榆阳区某学校学生,2019年05月17日下午,其驾驶未登记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弟弟张某珑、母亲刘某女,于302省道马合镇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后张某荣、刘某女经抢救无效死亡。
两起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让四个家庭支离破碎,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均有无证驾驶摩托车、未配戴安全头盔搭乘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不要让一时的兴起,成为一生的悲哀。
(LKK)
编辑: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