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醉酒驾驶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侥幸醉驾被查
2019年10月10日8时40分,郝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108线825公里,经检查,郝某某呼出气体酒精检测仪检测已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随后带其至医院提取血样,经司法鉴定,郝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0.6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19年10月22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2019年11月12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醉驾终难逃
2019年10月16日21时48分,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国道108线825公里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处。对李某血液司法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64.55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2019年10月22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2019年11月12日被依法取保候审。
醉驾害人更害己
申某某驾驶机动车与同方向朱某驾驶机动车相撞,致双方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2020年01月0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部门于立案侦查,现羁押在看守所。
经司法鉴定: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7.68mg/100ml。
60多岁醉驾,你什么时候能懂事!
2019年12月29日20时20分许,60多岁的赵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与曹某某骑行的电动二轮车相撞,致曹某某轻微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赵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64.93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部门于2020年01月06日立案侦查。2020年01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采取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