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转弯!车祸!费县一花季女孩不幸身亡!痛心……
罐车路口转弯疏忽大意
电动车被撞倒女孩遭碾压
3月14日,临沂市费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水泥罐车在路口右转弯时,司机由于疏忽观察,将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连人带车撞倒,骑车女子遭到罐车轮胎碾压不幸身亡。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事发时间在12点17分14秒,路口西边,一辆水泥罐车右转弯,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被撞倒后,又被罐车碾压了过去。从另一个方向的监控看,骑车人是被罐车副驾驶室处碰倒的,随后罐车车轮从骑车人身上碾压过去,罐车司机发现出事随即停下车。
据临沂市公安交警支队费县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田昊介绍,事故现场位于薛庄镇十字路口,肇事车辆水泥罐车沿汶泗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向南右转弯,被水泥罐车撞倒的是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一名女性,年龄21岁。
事发当天上午,临沂市费县上冶镇34岁的男子钱某,持A2型驾驶证,驾驶鲁Q571**号水泥罐车,沿汶泗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费县薛庄镇十字路口处右转弯时,与同方向在非机动车道内按照信号灯指示骑车直行的费县大田庄乡21岁女子孙某发生碰撞,骑车的女子孙某倒地后,连人带车被卷入罐车车底,她骑的那辆电动二轮自行车则被卡在了罐车左侧前后导向轮之间。孙某则遭到货车右侧轮胎碾压后,不幸当场死亡。
肇事罐车驾驶员钱某:“我由西向东行驶,在这个路口往南转弯时,她撞我的二导向轮上了 。”
死者父亲讲,女儿出事前是骑车到镇上去买路由器的,走到路口就出事了。
经初步勘查,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罐车驾驶员在右转弯过程中,观察情况疏忽大意造成的。
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尤其是货车驾驶员,因货车车体高大,容易出现视觉盲区 ,所以在行驶过程中,尤其在转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情况,以免发生意外
这起事故的路口是由圆形交通信号灯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设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转车辆在不影响路口其他车辆按照信号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右转。而钱某在右转时,疏忽观察,完全没有顾及到右侧非机动车道内的直行电动车,盲目右转,从而发生事故酿成惨剧。也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尽量远离大型货车。目前,这起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实在是太令人心痛了!
生命无常
车祸猛于虎啊!
出门在外千千万万要注意行车安全!
不管你是行人还是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