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郧西男子驾奔驰撞坏路灯杆和信号灯,保险公司拒赔,自己被拘,只因这个动作!

郧西男子驾奔驰撞坏路灯杆和信号灯,保险公司拒赔,自己被拘,只因这个动作!

十堰晚报原创微信 欢迎分享

凌晨

郧西街头一辆白色奔驰车亮着车灯

司机却不知道去哪了

而奔驰车的车头严重损坏!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驾驶员后悔莫及

男子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

扣12分、罚2000元、拘留15日

今年8月26日晚,郧西男子詹某与朋友在郧西县城关镇相约聚会,一名朋友喝酒后,将自己的奔驰牌轿车交给詹某,请他找地方停放,第二天再驾车前往十堰市区。

凌晨1时46分,詹某带着另外两名朋友驾驶该车辆,沿郧西县城关镇富康大道自西向东行驶,行至富康大道与七夕大道交叉路口,因操作不当,车辆冲上路缘石,一头撞上道路右侧人行道边的路灯杆,将灯杆撞倒后砸坏了设在此处的交通信号灯。

詹某与朋友连忙从车上下来,见事故严重,三人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弃车离开现场。直至凌晨4时许,被过路群众发现后报警。

展开剩余81%

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迅速对事故开展调查,经核实,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路灯杆及交通信号灯损失一万余元,车辆维修费用十五万余元保险公司对其肇事逃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拒赔,全部损失,需由肇事者一力承担。

27日,詹某来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表示接受法律制裁,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负责。

郧西县公安局依法对詹某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记12分,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之处罚。10月14日下午,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将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人詹某送至郧西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成本有多高?

看看詹某逃逸的代价

路灯杆、交通信号灯一万余元

车辆维修费用十五万余元

扣12分、罚2000元、拘留15日

如果不逃逸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赔偿

詹某也不会被行政拘留

所以,逃逸真的“不合算”

来看看交警蜀黍给大家算的一笔账

交通肇事逃逸,你将面临...

情况一:车撞车,弃车逃逸

●不逃逸的成本:

事故责任成本:不一定负事故全责。

处罚成本:假设已达到醉酒驾驶,最严厉的处罚,为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如为酒后驾驶,则为暂扣驾驶证3个月+记6分+罚款500元。

●逃逸后的成本:

故责任成本:负全责。

处罚成本:酒后驾驶加上肇事逃逸情节成立,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9个月+记18分+罚款2000元。

无形成本:处理过程更复杂,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重新考证所需时间更久,造成诸多不便;车损没有及时认定,日后协商赔偿时容易发生分歧……

情况二:车撞人,驾车逃逸

●不逃逸的成本:

事故责任成本:据经办民警介绍,行人当时可能未走斑马线。如不逃逸,民警就可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处罚成本:即使是醉酒驾驶,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8分+罚款2000元。

●逃逸后的成本:

事故责任成本:因肇事者逃逸,致使事故原始现场被变动,无法进行事故现场勘察。逃逸方负全责。

处罚成本:拘留15天+扣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其实,逃逸所要付出的成本,

实际上远远超过想像,

更超过我们上面算的这两笔账。

提醒广大驾驶员,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及时报警,

千万不要害人又害己地逃逸了。

文、图/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罗伟 通讯员 李茂康 刘旻特约记者 张捷

晓芳

如果你的身边有突发事、

新鲜事、感人事、烦恼事,

向十堰晚报新闻热线反映,

也可拨打8110110爆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