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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提质效 北京丰台法院“云端”审理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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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吴文诩、张馨天、刘泽) “只用了20分钟,实在太方便、太快了!疫情期间足不出户就把案子解决了。”3月16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长辛店人民法庭汪成明法官适用独任制云端审理一起普通程序民间借贷纠纷案,便捷、高效的审理让当事人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2015年,原、被告及案外人签订某公司出资协议书,约定原告出资额为12万元。后该公司未能按期设立,被告于2016年11月30日向原告出具借据,约定该笔出资视为借款,并承诺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该笔款项并按照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因被告未按期偿还上述款项,原告起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借据及出资协议。

  承办法官汪成明介绍,该案案情相对简单,基本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因公告送达导致超过审限而转为普通程序。经过深入了解案情、仔细斟酌后,法院确定案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关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的规定。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汪成明对诉讼程序及适用依据向原告进行明确告知,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适用独任制开展“云端庭审”,实现“无接触式”开庭。

  无独有偶。当天下午,丰台法院方庄人民法庭李冬冬法官也通过云端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适用普通程序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亦属于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该案属于事实不易查明,但是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诉讼程序大大简化,给承办法官和当事人都带来了便利。”李冬冬说。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丰台法院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打破传统工作模式,“云端”高效审理一批民事案件,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立体化、精细化的纠纷解决需求。

  “从立案到开庭,仅用了5天时间。”近日,丰台法院立案庭法官舒翔也适用电子诉讼,全程在线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从在线立案、卷宗在线移转、庭审在线进行,真正实现了诉讼“无纸化”、当事人诉讼“不出门”。“在审理进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有关数据都会被留存,能够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公正性及事后的可追溯性,有效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舒翔说。

  对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丰台法院采用在线审查方式,让当事人足不出户解决纠纷。方庄人民法庭法官李蕊通过“北京云法庭”在线审查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仅仅15分钟就完成了案件的全部审查工作。

  “由于该案当事人年近九旬,且涉案财产数额较大,案件的审查有必要通知所有申请人到庭进行询问”,李蕊法官说,“疫情防控期间不适宜通知申请人到场,便决定通过线上谈话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审查。”

  据了解,丰台法院将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同智慧法院建设、移动微法院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互联网+”的社会治理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平台系统,将诉讼活动全面由“线下”搬到“线上”。截至3月16日,该院已实现在线立案349件,在线庭审381件、调解366件。

  丰台法院院长祖鹏表示,下一步,丰台法院将严格落实北京高院配套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及审判实际,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动“云端”审判与落实改革精神深度融合,深挖制度潜能、提升治理效能,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改革提供鲜活、多样的基层样本,让人民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中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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