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车祸调查报告公布 女司机无醉驾
【导语】:今年3月1日15时33分,深圳机场T3航站楼领航高架桥入港龙门架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24人受伤。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肇事女司机是否酒驾或毒驾?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日前,深圳市应急办给出了答案。
昨日,深圳市应急办官网发布了《深圳市“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报告》日前经深圳市政府批复结案。
回放:机场车祸9死24伤
2015年3月1日15时33分,杨某晰驾驶粤BA495Q号小型轿车以97.8公里/小时的时速(该路段限速50公里/小时)沿深圳机场T3航站楼领航高架桥往入港平台方向行驶至龙门架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身右侧先后与道路右侧距离龙门架87.7米、72米处的水泥防护栏发生刮碰,车辆失控后碰撞在右侧水泥防护栏旁驻足的人群,导致车辆部分损坏。
事故造成5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24人受伤。杨某晰在事故发生后由粤BA495Q号小型轿车下来并从领航高架桥上坠落至桥下地面,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肇事车超速50%以上
经鉴定,肇事车辆转向系、制动系、行驶系、照明信号装置未检出安全隐患。经过检验,肇事司机杨某晰无涉酒涉毒情况。《报告》显示,肇事车辆在碰撞发生前的行驶速度约为97.8公里/小时,该车在开始碰撞人体时的速度约为74.5公里/小时。
事发时,杨某晰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50%以上,且操作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报告》指出,公安分局履职不到位,机场集团对安全隐患整治、管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据了解,分管交警大队的52岁公安分局局长魏传宝等17人将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等处理。《报告》称,公安分局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建议责成公安分局向市公安局作出书面检查。机场集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责任,建议责成机场集团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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