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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要借车 借还是不借?

    兰州晚报讯  朋友开口借车,借还是不借?不借怕伤感情,借了万一出事……伤不起啊!这不,车主王某就遇到了借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遭遇被索赔的事情。3月20日,西固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虽然最终判决由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借车要谨慎。

    出借车辆引事端车主被索赔

    2018年9月,张某驾驶王某所有的小型客车行驶途中,追尾前方同向李某驾驶的电动两轮摩托车,致车辆损坏、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完全责任。经诊断,李某的伤情为面部外伤、胸部外伤、双肘、左腕、右手受伤、左侧髋部外伤、左侧大腿外伤、右膝外伤。李某住院治疗期间,共支出医疗费用34971.57元。李某出院后多次要求肇事车辆的所有人(王某)和驾驶人(张某)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而张某与王某之间就赔偿责任问题相互推诿,李某遂将二人一并诉至法院。

    西固法院受理本案后,办案法官立即组织三人调解。司机张某主张:肇事车辆系王某所有,原告的医疗费用应由他和王某共同分担,而不应由他自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车主王某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将车辆借给别人驾驶,李某受伤是司机张某驾驶不慎所致,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所有的赔偿责任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据调查,肇事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远不足赔偿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剩余费用由谁承担,法律的规定十分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应由机动车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交通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系张某驾驶,且张某对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所以由张某赔偿原告李某的医疗费用也在情理之中。

    借车有风险出借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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