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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车祸耍心机 编造事故骗取保险终获刑

  原标题:单方车祸耍心机 骗取保险终获刑

  因车辆未购买车辆损失险,便套用他人车辆信息,却不知已触犯了刑律,2017年12月28日,萧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6年10月2日3时许,欧某某(另案处理)驾驶一自卸车行驶至萧县黄口镇北大桥北十字路口新310国道东时,车辆驶入路沟中造成车辆损毁单方事故。因事故车辆未购买车辆损失险,车主耿某某(另案处理)根据车辆服务站维修人员杜某某(另案处理)的建议,并征得被告人王某的同意,用事故车辆套用被告人王某车辆信息,并由杜某某联系人员将事故车辆大架号码更改为王某车辆的大架号码,后被告人王某和欧某某、杜某某、耿某某等人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公司骗取保险费人民币99190元。2016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扣押耿某某赃款人民币99190元。被告人王某于2017年6月1日在江苏省徐州市火花检查站被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保险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sf_shaog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