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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120急救车车祸现场见死不救 三口全部死亡

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当时现场可以作证的村民当时现场可以作证的村民

  2012年7月15日晚上22时30分左右,在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县四通镇孔集村孔西段的311国道上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面包车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撞上同向行驶的一辆人力三轮车。事故发生后,该辖区四通镇派出所副所长齐兴善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随后,淮阳县公安局局长李柏利又率法医等12名民警赴现场处理事故。然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淮阳县人民医院在接到120指挥中心指令赶赴现场后,却以无家属在现场为由,拒绝将伤者拉到医院急救,致两名伤者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死亡,一人入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120急救车赴现场后称需家属陪同 否则无法救治

  7月22日上午,记者接到死者家属爆料后来到事发现场。事发虽已几日,在311国道车祸现场的地面上仍然可见大片已经干涸的血迹。

  “当晚10点多的时候我正在家看电视,只听见‘嘭’的一声赶紧出来,一看是马路上发生车祸了。一辆面包把一辆三轮车撞飞有几米远,面包车前行几十米后才停了下来。”在现场附近做生意的张先生说起几天前的车祸记忆犹新:“司机下车后拨打的120急救电话,我一看事这么大赶紧打110报警,当时老头被撞飞在公路边,头上都是血已经不行了,小孩浑身抽搐,老太太也是满脸血但二人都有呼吸。”

  李某某的家就在公路边,离现场仅十米,他也是目击者之一。“120都快一个小时了才到,到了后也不先救伤者,先问现场有没有伤者家属,没有家属的话没法拉医院救治,当时现场有十几个群众都听见这话了。”李某某告诉记者。“当时“120”的说医院规定要么家属跟着,要么派出所民警跟着,否则不拉。群众一听都急了,差点和120的人打起来了。”

  四通镇派出所副所长齐兴善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先把肇事司机闫某控制住,等县人民医院的120急救车来到后要求医生赶快拉人、救治伤者,但县人民医院的120工作人员提出没有家属陪同让民警陪同。由于害怕一个民警无法控制肇事司机,齐副所长没有同意。“我以为他们是害怕救治后无人付钱,我掏出身上仅有的300元给他们,求他们先救治伤者,但“120”人员仍拒绝救治还把车开走了。”派出所副所长齐兴善在电话里告诉记者。

  30分钟后,120急救车再次来到车祸现场,但不幸的是先前还有生命体征的小孩因为流血过多已经死亡,120急救车把尚有呼吸的老太太拉到淮阳县人民医院,几个小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核实,三名死者为68岁的孔祥坤和他的妻子朱文秀以及年仅2岁小孙子孔易轩。此次接诊,车牌号为豫PKS120的120急救车隶属于淮阳县人民医院。

  死者家属孔某向记者哭诉:“如果县人民医院没有如此荒唐规定,“120”第一时间拉走救治伤者,那么大人和小孩可能还有救,就不会死。县人民医院120作为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在家属不在现场的情况下见死不救、拒绝救治伤者是违背了作为医生的道德底线,应该对死者负责。”

  人民医院、卫生局集体噤声

  记者随后来到淮阳县人民医院求证此事,在上班时间医院二楼的值班几间办公室空无一人。在一楼的咨询处,工作人员证实车牌号为豫PKS120为该院急救车辆。

  在淮阳县卫生局,值班的赵主任详细问明记者来意,表示好像有这么个规定,主要是医院在给伤者手术时需要家属签字。并再三表示第二天让医院给记者详细回复,解答此事,但截止到记者发稿仍未接到答复,拨打淮阳县人民医院、淮阳县卫生局留给记者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称“120”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应承当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