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结婚当天出车祸获赔80万,新娘离婚要分40万?
新郎结婚当天出车祸获赔80万,新娘离婚要分40万?
今天,网友分享了这样一个案例:李先生和王小姐(离异,带有一女)经人介绍认识,双方在认识两个月后结婚。婚前父母为其购置了一套房屋,王小姐是产权共有人,另外李先生给王小姐彩礼15万。婚礼当天,李先生在迎亲路上不幸发生车祸,脊椎受伤,导致瘫痪。肇事者赔偿80万元,王小姐在拿到赔偿款3天后提出离婚。她认为80万元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她一半;房屋也有她一半,所以她想80万元都拿走。被逼无奈,李先生诉至法庭。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本案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
第一,赔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据此,李先生获赔的额80万元属于其个人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无权染指。
第二,房屋是否有王女士一半。双方相识两个月就结婚,房屋是李先生父母购置,虽然有王女士的名字但是王女士无权直接依据有其名字而获得房屋。根据法律规定,这是李先生父母对其儿子及儿媳的赠与,但是该赠与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是给双方的婚房。但是王女士结婚不久就离婚,赠与条件没有成就,因此王女士无权获得房屋。
第三,彩礼是否要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应当返还彩礼。本案中,李先生和王女士的情形就属于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却没有共同生活。
上述三点是双方均同意离婚时关于财产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假设李先生不同意离婚,王女士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五种法定的离婚情形:(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案例中很显然不存在上述情形。而实践中对于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也不会叛离,因此如果李先生不同意离婚,那么王女士可能不能立即离婚,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从法律上讲,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从双方缔结婚姻之日起,王女士对李先生有扶养义务,李先生有权要求王女士给付扶养费。
本案中,李先生也理解王女士,并没有不同意离婚,仅仅是就财产纠纷提起诉讼,最后判决王女士无权获得房屋及赔偿款,并要求王女士返还彩礼。
以上就是关于彩礼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小编对本案例的一些简单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