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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一市民违规变道致车祸 家破人亡悔莫及

亚心网讯(通讯员 赵鹏)一次意外车祸,让退休不久的李刚家庭支离破碎。妻子死亡,他是肇事者,女儿因此和他成为“仇人”,而其他受害者也向他索赔损失。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2015年11月,李刚开车和妻子张梅从奇台返回乌鲁木齐市,驾小轿车沿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由北向南行驶中,因违规变道,影响了张琦驾驶的重型半挂车的行驶。半挂车前部右侧与李刚驾驶的小轿车左侧发生刮擦碰撞,小轿车失控冲向中央护栏,并驶入对向车道,与周建驾驶的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因车速过快,坐在副驾驶的张梅当场死亡,三辆车及部分道路设施受损。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琦、周建无责任。面对这一结果,李刚难以接受。2016年3月起,李刚开始向上级部门上访,要求重新核查事故责任,但经过多次核查、复核,事故发生的责任确实都应该由李刚承担。

张琦和周建因这起车祸身受重伤,不但无法继续工作,相关医药费也没有着落,本盼着李刚赔钱治疗,但看到对方痛失爱妻,又不好追索太急。

李刚的女儿李芳,更是对父亲不满。母亲丧事过后,李刚就开始上访,全然不顾家庭,作为直接受害人之一,她准备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因车祸致母亲死亡的相应责任。

2016年12月,案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法官了解到情况后,与李芳进行沟通,经过调解,李芳表示愿意谅解父亲,并努力劝说他给其他两位受害人赔钱。当月月底,李刚将9万元赔偿金交付两位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

近日,乌市水磨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认为,李刚违法变道,引发车祸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李刚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法院最终判决李刚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