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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车祸现场受伤小姐姐揽哭泣弟妹入怀安慰

3月18日晚,网友“完美视界”发来爆料称,在济宁圣都国际酒店门前,一轿车和一三轮车发生碰撞,三轮车上的两个大人和三个孩子均不同程度受伤,被救出的小姐弟三人相拥而泣,因为受到惊吓,两个年纪稍小的孩子非常害怕,小姐姐赶忙抱住弟弟妹妹安抚。

“小姐姐安慰弟弟妹妹不要哭,看到这一幕,瞬间我的鼻子有点酸。”网友说,事故发生后,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目前一家人正在医院接受救治。

看到这一幕后,

不少网友被小女孩的暖心行为所动容:

lingling:血浓于水的亲情,姐姐守护着弟弟妹妹的情景让人动容。但愿伤者无大碍。

033623:三轮车主要加强安全性

山楂树:不错,好样的。

寒冬:厉害的姐姐。

也有网友表示,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三轮车主,都要学会礼让斑马线,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通行导致的事故占总量的90%。

安全线变成了夺命线,孰之过?

车辆没有礼让行人,还是行人未按信号灯指示,或许都有错……

礼让“斑马线”,看似简单的一件事,不仅反映了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也是一个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

机动车、行人通行“斑马线”应按照什么样的通行权呢?《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法律相关规定

机动车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通行权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在通过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让行。如果遇到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正在通行,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信号灯路口机动车通行权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信号路口,右转机动车不应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行人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通行权规定如下: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信号灯路口行人通行权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在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应遵守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时的通行规则。

在不同“斑马线”的设置场景和不同的行人通行情形下,通行规则也有所不同,具体分类如下:

路段“斑马线”场景

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斑马线”

行 人:人行横道或人行过街设施是行人过街的通行通道,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安全通行空间。因此,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机动车:在任何时候经过路口或路段的人行横道时,都应该减速行驶,即使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在通行。

当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行时,机动车需要根据行人的通行状态来判定是否可以通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一: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当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1、2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权发生冲突,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如下图所示。

情形二:行人已经离开“冲突区”

如果行人已经通过与机动车通行权的冲突区域,如下图所示,从交通安全的角度来说,1、2车道机动车的通行对行人没有妨碍,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机动车可以通过人行横道;而3、4车道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斑马线”

行 人: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并按照人行横道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行人可通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加速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

机动车:应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并且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当机动车信号灯绿灯亮,如果遇人行横道上有行人未通过道路时,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路口“斑马线场景”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机动车和行人都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情形一:机动车右转时

当路口未设置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3、6车道的右转机动车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如果路口设置有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还应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情形二:机动车左转时

当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绿灯亮,1车道左转机动车遇相交方向的人行横道上有行人通行时,应停车让行,如下图所示。

情形三:行人未完全通过“斑马线”时

当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应加速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不应再进入。

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行 人:通过路口时应走人行横道,并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机动车: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注意瞭望,减速行驶;如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需要停车让行的情形与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相同。

杨凡、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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