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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惨剧 市民出行需注意

齐鲁网潍坊1月24日讯(临朐台 冯彩霞)进入冬季以来,受夜晚光线差、路况不明等因素影响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发生,但除了自然原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未能遵守交通法规也使得悲剧一再上演。近日,临朐县又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悲剧造成多人伤亡。

1月13日晚上22时许,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柳山镇刘家庄村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接到报警以后,接警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了调查。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政治指导员白立峰说:“发现一辆轿车翻在柳上路路西侧的沟里,路标的警示柱也都被撞坏了,车损非常严重,受伤人员已被送往县医院接往医院抢救”。

据办案民警勘查,这起事故为小型轿车驾驶员赵某某在沿柳上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柳山镇刘家庄村附近时,驾驶措施不当造成。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政治指导员白立峰说:“赵某驾驶小型轿车。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与行人张某相撞,致张某受伤后死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弃车逃逸”。

办案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车辆号牌及时查找驾驶人,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下,1月14日早上,肇事人赵某到柳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政治指导员白立峰说:“赵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我局刑事拘留,面对赵某的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办案民警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旦逃逸,整个事情的性质就已经变了,等待肇事逃逸驾驶员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政治指导员白立峰说:“在此我们奉劝广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是个意外,但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一定要及时抢救伤员,不能逃逸”。

同样的悲剧还发生在蒋峪镇,1月12日晚上21时35分许,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了解到,这起事故为一辆日照牌照的集装箱重型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蒋峪长命沟时,与一辆沿227省道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

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郭凯说:“经初步现场勘查,大型集装箱半挂车系逆向行驶,小型普通客车上,三人一人当场死亡,其余两人受伤。小型普通客车上,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两辆车都未遵守交通规则,最终酿成了惨剧的发生。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 郭凯:“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酒后驾车,在行驶至危险路段时切勿逆向行驶,保障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杨凡、xingxi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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