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搭车遇车祸索赔30万 车主与单位共同赔偿
水母网7月1日讯 (YMG记者李鑫 通讯员马德秋)莱州文峰路街道西光村陈军富用摩托车搭载邻居刘洪进下班回家,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邻居头部受伤,邻居家属索赔30万元。近日,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司法所成功调解了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最终陈军富与单位共同赔偿邻居刘洪进21万元。
搭乘摩托车遇车祸致颅内出血
“感谢你们帮俺解决了这件事情。”近日,莱州市文峰路街道调解办公室里,伤者刘洪进的父亲刘风祥、母亲邵玉芹和弟弟刘江松激动地领到了21万元赔偿金。去年12月22日,刘洪进在搭乘同村村民陈军富的摩托车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刘洪进颅内出血,三次手术花费29万余元。
35岁的刘洪进是家中主要“劳力”,父母身体均有病,家庭生活困难。刘洪进发生交通事故后,虽经过手术保住性命,但留下了后遗症,不能开口讲话,并引发了癫痫、淋巴肿等疾病。最终综合考虑,刘家向陈军富和其单位提出至少负担30万元医疗费的要求。
那这起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记者采访了刘洪进的父亲刘风祥老人,刘风祥告诉记者,实际上用摩托搭载儿子刘洪进下班回家的陈军富,是孩子的远房表舅,同住在西光村,陈军富是莱州水利局基础有限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去年,出于好意帮助儿子刘洪进在莱州水利局基础有限公司找了一份修水渠铺设管网的活,按天核算工钱,一天100元,每天陈军富都会用摩托载着儿子刘洪进上下班。“去年12月22日下午5点多钟,儿子和往常一样,搭乘陈军富的摩托车从莱州文峰路街道南小于家村施工点往家走,可两人乘车刚一拐出南小于家村北的路口,就与一辆电动车遭遇,在躲避电动车时,他们所驾乘的摩托发生侧翻,两人从车上摔了下来。”刘风祥老人回忆起儿子遭遇交通事故的情景对记者说,当时陈军富大腿受了伤,而儿子刘洪进头部着地。
“发生交通事故后,因天已渐黑,两人急着往家赶,便相互搀扶着继续往西光村赶路。一路上刘洪进感觉头部阵阵疼痛,在行至文峰路街道闫家村时,感觉头部疼痛难忍,直冒冷汗。”刘风祥老人说,刘洪进无奈只好给弟弟刘江松打电话,让他用车将自己送往医院。
紧急送医共花费医疗费29万元
“我接到哥哥电话后,急忙驾车赶到闫家村,看到哥哥坐在闫家村路旁空地上满头大汗,样子十分痛苦,便赶紧将哥哥送到就近的莱州第三人民医院。经医务人员检查,发现大哥头部虽没有外伤,但颅内有瘀血,需要马上实施手术,否则生命堪忧。”刘洪进的弟弟刘江松对记者说:“由于莱州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条件有限,做不了这方面的手术,于是晚上8点多,我将哥哥转院到莱州人民医院后,才通知了父母。”
刘洪进的手术从晚9时一直持续到翌日凌晨3时许才结束,随后,昏迷中的刘洪进被推入重症监护室观察3天,脱离了生命危险后,被转至普通病房留院观察。但住院的几天时间里,刘洪进伤情不断恶化,主治医生建议,赶紧转到医疗条件和技术优越的烟台大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以防病情加重而再次危及生命。“在医生的建议下,我们将刘洪进送到了烟台毓璜顶医院,并实施了二次头部手术。”刘风祥老人说,这次手术做得十分成功,儿子的伤情很快稳定了下来。在住院半个月的时间里,又实施了第三次颅骨修复手术,加上在莱州人民医院实施第一次手术的11万余元,和后期在毓璜顶医院实施的两次手术共花费了29万余元。
调解60余次车主与单位共同赔偿
“在莱州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儿子所在的单位莱州水利局基础有限公司的杨经理曾代表单位到医院看望,并送来了单位工会捐助的5000元医疗款,杨经理个人还捐助了1000元。”刘风祥老人说,陈军富也曾到医院探望,并送来了1万元住院费。但后来,随着刘洪进住院手术费数额不断增大,儿子所在的单位和陈军富就再也不管了。
“儿子住院期间,我多次找到儿子所在单位和陈军富讨要住院费,儿子所在的单位负责人称,是陈军富在下班途中用车搭载儿子发生了交通事故,且刘洪进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陈军富造成的,应当由陈军富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刘风祥老人无助地说,可陈军富却说,是刘洪进的母亲找他让其带刘洪进外出打工的,两三年来只要有活他就带着刘洪进外出打工,是“出于好心帮忙”。今年50岁的陈军富家境也不是很富裕,父母已80多岁失去劳动能力,妻子受过重伤也失去劳动能力,两个女儿上学也需要不少费用,无力偿还刘家所提出的30万元赔偿要求。
无奈,刘家找到西光村村委进行调解,陈军富考虑到两家是亲戚关系,又出于同情心,表示最多拿3万元帮助刘洪进治疗。刘家一听只给3万元,于是要到莱州法院起诉。
莱州文峰路街道调解办公室和司法所得知此事,对双方家庭做了60余次的调解。最终,陈军富与刘洪进所在单位答应垫付18万元,加上陈军富自己的3万元,双方达成了21万元赔偿和解。
昨天,陈军富告诉记者,目前他正与单位商讨双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对21万赔偿进行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