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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急等“救命钱”?申请救助金开辟“绿色通道” 第F07版:晨刊・卫生 20160908期 济南时报

  

  时报9月7日讯 (记者王倩)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两方都是摩托车且没有保险,伤者急等“救命钱”该如何是好?日前,因一起摩托车交通事故而受伤严重的马某顺利申请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得到医院的及时治疗。
  8月19日5时30分许,马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章丘市相公庄镇某路段与孙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马某受伤严重,车辆损坏。在马某被送往章丘市人民医院救治的同时,交警查明两辆摩托车均未缴纳机动车交强险,马某的情况符合使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条件。为确保患者及时接受治疗,交警向医院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随即医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对伤者展开治疗,并由基金先行垫付72小时内的3万余元抢救费用。
  据了解,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于2015年1月正式开始实施,主要用于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72小时内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根据相关政策,基金适用于三种情况: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据介绍,目前章丘市中医院、章丘市人民医院是该救助基金的定点医院,患者或其代理人可以持交警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申请费用垫付。章丘市人民医院客服中心主任王哲表示,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制度下,医院与交警部门相互配合,一切以救人为主,确保伤员及时、快速得到救治,让老百姓享受到了政策的实惠。
  济南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处处长段培营表示,这项救助基金已在济南各县(市)区展开,目前章丘走在了前面。下一步,对于基金的运用,交警部门与医院还应在细节上加强衔接,保证交通事故发生时,不管哪一方先到现场,都能使符合条件的伤者按照政策得到救助。
  记者了解到,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原则上每起事故每名受害人不超过10万元。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为章丘交通事故伤者垫付抢救费用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