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手术后颅骨碎片不见 济阳县医院:已当作废物处理
市民手术后颅骨碎片不见 济阳县医院:已当作废物处理
2015-10-19 06:15:38舜网-济南时报摘 要:今年4月5日,济阳县村民陈京翠突遇车祸,在济阳县人民医院做完开颅手术后总算保住了性命。7月底,陈京翠的儿子去医院准备取回母亲暂存的颅骨碎片进行二次手术,医院却告知他,颅骨碎片已当成医疗废物处理了。没有了颅骨碎片,老人目前无法做第二次手术。
66岁的陈京翠做完开颅手术后,由于颅骨碎片丢失,手术位置一直未做颅骨修复。记者张刚 摄
今年4月5日,济阳县村民陈京翠突遇车祸,在济阳县人民医院做完开颅手术后总算保住了性命。7月底,陈京翠的儿子去医院准备取回母亲暂存的颅骨碎片进行二次手术,医院却告知他,颅骨碎片已当成医疗废物处理了。没有了颅骨碎片,老人目前无法做第二次手术。
4月5日11点多,66岁的陈京翠在220国道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当时头部受伤严重,被送到济阳县人民医院抢救。4月6日上午,陈京翠的儿子孟先生从医院见到一块颅骨碎片,医生说他母亲陈京翠的。
在济阳县人民医院住院10天,陈京翠后转院至济南军区总医院继续治疗,并于21天后出院。今年7月底,家人看着陈京翠病情一天天好转,就想取回暂放在济阳县人民医院的颅骨碎片,给陈京翠做二次手术,但医院的答复是颅骨碎片已被当做医疗废物处理了。
“医院怎么能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就把我母亲的颅骨碎片擅自处理了?”10月16日下午,看着躺在病床的母亲,孟先生哭着说。当天下午,记者见到该医院客户服务部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颅骨碎片肯定是处理了。医院有权处理医疗废物,如果家人认为医院有责任,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该负责人还认为,尽管陈京翠入院时没有家人在场,但医院还是及时给陈京翠做了手术,就此而言,医院还是很负责任的,希望陈京翠的家人换位理解医院。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不能说医院救了我母亲的命,就不经我们同意私自处理她的颅骨碎片。”陈京翠的儿媳说。
“如果医院当时处理颅骨碎片时能征求一下病人家属的意见,保证一下他们的知情权,也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山东新亮律师所的王新亮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