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连发10余起车祸1人死亡 徐浦大桥拥堵超20里
原标题:1人死亡!上海今晨发生10多起交通事故,徐浦大桥拥堵超10公里!
今天凌晨4点40分左右,S20外环高速内圈、徐浦大桥公路检查站内,一辆大货车发生单车事故,车辆撞击检查站立柱后发生侧翻,车上所装载的大米散落在车道上,占据三条车道,所幸无人员受伤。
事故导致S20外环高速内圈,从罗山路开始至徐浦大桥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受其影响,济阳路,浦星公路早高峰拥堵加剧。目前,拥堵仍在继续,后方车辆排队超过10公里。
今天早晨5点多,S4沪金高速往金山卫方向春申路跨线桥处,发生两车交通事故,一辆厢式货车追尾一辆平板车,导致厢式货车驾驶员死亡。
8点49分,共和新路汶水路口,公交78路撞坏消防栓。
9点05分
外环外圈往沪宁立交入口处,1号车道发生3车追尾事故。
8点55分
逸仙路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出口不到200米,1号车道2车追尾。
8点53分
外环内圈江杨北路跨线桥处两车相撞,在一号车道上,占据一根车道。另外,在这前方100米不到,四号车道一辆大巴抛锚。
8点
外环隧道浦西往浦东方向中孔1号车道发生四辆轿车追尾交通事故。
7点45分
闵浦大桥浦西往浦东方向接近主桥面,2号车道上发生5辆轿车追尾事故,后方道路拥堵。
7点42分
虹梅高架路南向北不到元江路出口处,三车碰擦事故。
7点40分
剑川路东向西往S4沪金高速入口不到三百米处,最右侧车道上1辆货车和3辆轿车追尾,后方车行缓慢。
提醒:高速公路上务必注意行车安全!
1。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在外侧车道行驶。
2。车辆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3。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1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4。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得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5。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时速为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为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6。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7。高速行驶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盘,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谨慎驾驶,特别是在隧道和开凿的山路出口处,要注意侧风使方向盘偏斜。
8。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