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事故选择“快处快赔”超8成
2017年,沈阳“快赔中心”累计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数占区域内事故总数的83.61%。
沈阳市公安局对“快赔中心”工作流程再次进行精简,将快赔中心的“公安机关民警咨询审核、当事人信息手工登记、保险协会人员受理录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定损理赔‘四项流程’一站式办结”进行精简,合并为“单一窗口”服务。现在办结一件事故快速理赔最多不超过15分钟,工作效率较以往提升了3-4倍。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对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
“快处快赔”着眼于当事人快速撤离事故现场、快速完成理赔服务的“双快”目标,缓解事故致堵,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2017年,“快赔中心”累计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数占区域内事故总数的83.61%。
“快处快赔”七点要求
1.沈阳市四环路(含四环路,不含三环路)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并在保险有效期内。
2.事故责任方车辆是在辽宁省内十三个城市(不含大连)办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机动车之间发生没有人员伤亡。
4.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
5.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
6.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7.各方当事人均没有酒驾、毒驾、无证、逃逸等违法行为或故意肇事嫌疑。
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遵循“淡化过错大小、简化责任认定”的原则,即:只有全部、同等和无责任,没有主次责任。
一方过错导致的事故,过错方即为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其中,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追尾的;逆行的;倒车的;溜车的;违反规定开关车门的;违反交通信号的;未按规定让行的;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规定全责之外的情况,双方均有过错导致的事故,即为同等责任,不区分过错作用大小。
“快处快赔”六个步骤
1.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2.相互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凭证,记录联系方式。
3.使用手机、摄像、照相或其他方法固定车辆位置、车辆号牌及事故损失证据。
4.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5.在报警的同时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6.事故当事人共同约定时间在48小时内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分中心”,接续完成车辆拆解、事故定损、保险理赔等后期工作。
对适用“沈阳易行”和“交管12123”平台手机APP快处快赔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按照APP应用提示进行操作。
就近理赔五处网点
1.迎宾路单一窗口,地址:于洪区沈大路18号二楼,电话:88431979
2.西客站单一窗口,地址:铁西区重工南街132巷3号,电话:(024)86721253
3.沈抚桥单一窗口,地址:沈河区新立堡东街27-1号二楼,电话:25133227
4.浑南单一窗口,地址:浑南新区高迎路10号,电话:83602610
5.鸭绿江单一窗口,地址:皇姑区鸭绿江街49-6号二楼,电话:86376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