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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8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点启用

通讯员 杨丽 毕文卿

记者 贾亮 报道

晨报讯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张店城区正式运行使用8处事故快处快赔点。经过前期事故处理科、勤务中队与各保险公司沟通对接和事故处理工作培训,针对交通高峰时段的人无伤、车可移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快处快赔点运用远程网络技术认定事故责任,警保联动、快速处理、快速赔付、快速撤离,确保畅通,让交通事故处理更加快捷,群众更便利。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在事故现场相互查验当事双方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辆行驶证、保险凭证及联系方式,用照相机或手机对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进行拍照后就可撤离事故现场,共同到事故快处点,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事故快处点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当事人使用“交管12123”事故处理平台进行事故调解和责任划分,“交管12123”平台生成自行协商协议书或认定书,并推送给双方当事人,事故处理快捷又方便。

对当事双方争议较大的事故,当事人可关注“张店交警”微信公众号,选择事故快处,由民警进行后台远程视频处理调解。保险公司驻点查勘定损人员根据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属于本公司承保的,现场对车辆进行定损及理赔服务事项。不属于本公司承保的,协助当事人准备保险理赔材料,并报送给当事人的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对快处点工作人员提供的现场照片、当事人信息等理赔材料相互认可,故可快速完成理赔事项。

张店交警事故快处点分散布置在张店城区8处交通重点地段,由辖区中队警辅人员及保险公司的理赔勘查员联合办公,为事故当事人提供了简便快捷的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渠道,可以一站式完成事故处理的全流程,解决了当事人因不熟悉事故处理流程而担心得不到赔偿的后顾之忧,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时间,杜绝了道路因事故现场长时间等待处理而造成的拥堵,实现对周边繁忙路段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做到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快速撤离。

3月17日、18日两天时间,事故快处点共快速处理事故24起,办理保险理赔业务14笔。交警提醒:如果发生人无伤、车可移的轻微交通事故,在报警、拍摄取证后快速撤离现场,避免因小事故造成大拥堵或造成二次交通事故。同时提醒大家注意交通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张店交警警保联动快处快赔点

交警

快处快赔点地址

一中队

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南200米路东 老海关院内

二中队

良乡交通管理服务站大厅

三中队

柳泉路与兴学街路口交警支队传达室

四中队

张店区人民保险公司院内(共青团西路148号)

五中队

人民路原市公安局院内

六中队

市车管所驻勤点

七中队

北京路与联通路路口

八中队

公园北路天乙村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工作时间:7:00-9:00,16:30-18:30

交警远程网络定责。

轻微交通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