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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摩”与骑“电”,安全最关键:清城公安召开媒体通气会

3月20日下午,清城公安机关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钟国良向大家通报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并希望通过新闻媒体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及更多的群众了解和参与到行动中来。

近年来,清城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清城区发生的亡人交通事故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清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频发,不仅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同时涉摩涉电的交通事故在清城区总体交通事故中占比非常大。据统计,2019年涉摩涉电的交通事故占清城区交通事故的61%,死亡人数全区交通事故的51%。

为进一步加强清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区的工作部署要求,清城公安分局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在清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

目前,清城公安机关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严查违法:严厉查处各类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重点针对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二、限制加油:联合发改部门在全区加油站,推行实施停止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托车提供加油服务。

三、拒绝维修:联合交通部门在全区摩托车、电动车维修店,推行实施拒绝为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提供维修服务。

四、带牌销售: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商家,由交警部门提前做好“预登记”,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

五、流动服务:联合邮政、街镇、劝导站共同推出电动自行车流动上门登记服务,深入村居、社区、企业为广大群众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

六、送考下乡:4月上旬,正式开通龙塘片区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争取在10月底前全面开通4个乡镇的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方便群众就近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七、增设窗口:将交警大队车管业务大厅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窗口增加到5个,提升窗口的服务能力;并在龙塘、石角、源潭、飞来峡4个乡镇全部增设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窗口,方便群众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注册。

八、广泛宣传:多渠道、多手段、多维度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促使驾驶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做到“车有牌、人有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守法规”的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行动以来,清城公安机关共投入警力4492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584起,暂扣车辆4329辆。共印制悬挂条幅165条,发放宣传单张1.2万余张,在市政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增设宣传展板200块,印制张贴海报100余张;以及通过微信、微博、微头、电台、电视,报纸等各级媒体宣传报道。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大大改善了清城区的行车秩序和交通环境。

下一步,清城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工作力度,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加强清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清城公安分局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到“八个行”,共同维护清城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驾三摩,不超载,拒绝搭客方可行。

2、开摩电,戴头盔,减速谨慎靠右行。

3、骑电车,倡环保,机非分离按道行。

4、不飙车,不改装,车辆合标才能行。

5、不抢道,不逆行,按序排队畅通行。

6、禁无牌,拒无证,源头控好安全行。

7、带牌售,下乡考,便民举措与你行。

8、齐宣传,共遵守,安全伴您每天行。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骑行在路上,法规谨记心,你我参与大家安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