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下好“五子棋” 压住大事故

下好“五子棋” 压住大事故

  摘要

  2016年,昭通全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123起,占安全生产事故总数的75%,特别是较大事故频频发生、重大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仍然是“易碎品”,事故防控压力仍然巨大。同时,城市交通拥堵、秩序不良等问题,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此文结合昭通实际,从重点车辆、重点群体、重点环节等方面,分析了昭通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关键词:重点执勤执法站 隐患整治 农村客运 宣传教育 督查问责

  昭通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处于云贵川三省结合部,辖1区10县,国土面积2.3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582.95万人。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属典型的山地构造地形,山高谷深,地形复杂,处于昆明、成都、贵阳、重庆四大中心城市辐射的交汇地带,素有“咽喉西蜀、锁钥南滇”、“云南北大门”之称。截止2016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75万公里,“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设计高速公路总里程1066公里。随着道路里程和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长,近年来,昭通市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笔者通过前期大量的调研工作,结合昭通市实际情况,对昭通市如何压住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谈几点思考。

  一、问题多元化,形势较严峻

  2016年,昭通全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123起,占安全生产事故总数的75%,特别是较大事故频频发生、重大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仍然是“易碎品”,事故防控压力仍然巨大。同时,城市交通拥堵、秩序不良等问题,已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滴滴“网约车”、旅游包车、非法营运、超员、超载、超速等风险隐患突出,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源头监管缺失,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非法改装等安全隐患突出,加之全市道路交通的特殊性、复杂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

  (一)较大事故多发高发。2014年至2016年这三年中,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37起。其中,2014年13起,2015年11起,2016年13起,较大事故起数仍居高位。特别是2016年发生了一起10人事故,打破了昭通市6年来未发生10人事故的记录。这些大事故发生的特点是:从车辆类型来看,农村微型面包车和重型货车占90%;从季节规律来看,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是事故高发期;从驾驶人员来看,外出务工返乡驾驶人和外地驾驶人占84%;从道路类型来看,县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占60%以上;从事故诱因来看,操作不当和超速行驶占80%以上。2017年以来,全市3人以上事故仍然时有发生,防不胜防。

  (二)道路隐患点多面广。目前,全市排查统计确定纳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整治的公路隐患达11213处,已排查出的道路隐患和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率仅为20%左右,“五小工程”建设推进乏力,整治率较低。特别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江临崖等危险路段。农村道路硬化加速,但安全设施没有同步加强。高速公路配套科技管控等设施尚未全面完工,刚建成通车一年多的麻昭高速公路长下坡路段较多,最长一段达67.8公里,隐患突出。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缺失,精细化、科技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低。隐患的点多面广,加之昭通特殊的地势,一到雨季,旧的隐患还未得到有效整治,新的隐患又产生。

  (三)管理力量与任务不相适应。从1996至2016年,全市交警编制人数20年间增长不足100人,增长率不到15%。但是从2006年至2016年,在10年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从5.2万辆增长到70.7万辆,增长近14倍;驾驶人从17.4万人增长到76.9万人,增长4.5倍。特别是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微型面包车,从2006年的596辆增长到2016年的51809辆,增长近87倍。截止2016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75万公里;“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设计高速公路总里程1066公里。从2016年交通警情与治安警情综合分析,2016年全市接警18.9万起,其中治安警情1.12万起、交通警情2.39万起,交通警情是治安警情的2倍之多,民警“出现场”都只能疲于拼命。当前,全市交通民警数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科技信息化水平不高。全市交通管理不能实现扁平化指挥调度,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名存实无,仅有一个视频系统和一个3平方米的黑屏,无法实现“一键指挥调度、一键抽查巡查、一呼百应、一目了然、上下联动、左右共享”的最佳效率。县区大队指挥中心建设不规范,交通管理过多依靠人力完成。部分县区进、出城卡口和接边接壤地区卡口建设不理想,有的建设少、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有的建设了只是摆设、不能正常运行。缉查布控系统不能实现顺利升级,战果不理想。一些重点车辆,特别是从事农村客运的微型面包车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推广艰难,全市所有农村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要今年年底才能达到全覆盖

  (五)农村客运规范化运营滞后。农村客运市场远远不能满足老百姓出行的需要,非法营运随处可见,超员现象无处不在,无牌无证一查就有。全市推行“一线路一车队,一区域一公司”的农村客运市场运作模式尚未全面启动,市人民政府已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昭政发〔2017〕11号)文件,对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县区相关工作启动迟缓。2017年3月,全市又全面推广巧家县白鹤滩农村客运经验,但推广工作很多地方都还停留在理论层面。2017年4月2日盐津县牛寨乡发生的盘式正三轮车翻车导致4人死亡5人受伤事故,就严重暴露出了农村客运市场混乱、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缺失、驾驶人守法意识薄弱、乘车人安全意识淡化等问题。

  二、原因多方面,管理难度大

  一是自然条件特殊。昭通地势西南高、东北低,除昭鲁坝区地势相对平坦外,更多地域属典型的山地构造地形,山高谷深,地形复杂,临江临崖路段多,坡陡、路窄、弯急。昭通境内群山林立,海拔差异较大,海拔从高到低有高原气候、温带气候、亚热带气候之分,每到冬季,辖区道路冰凌严重,G85渝昆高速昭通段、昭彝二级路、镇凤二级路、昭巧二级路等重要道路都是抗冰保通工作的主战区。

  二是道路条件薄弱。“十二五”以来,全市高等级以上道路建设里程才逐步增加。农村道路路况差,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通行能力低。多数农村道路相对较窄,各种交通方式混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没有与公路硬化工程同步规划实施建设,安全行车条件差。村组公路修建道路规划缺乏前瞻性,对道路建设和交通发展估计不足,造成车多路窄。多数村组道路由各乡镇以及行政村自筹资金修建,缺乏规划设计,修建的道路弯急、坡陡、岔口多、行车视线不良、危险点段多,道路缺少养护,损坏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整治率低,近年来,昭通地质灾害频发多发,旧的道路隐患刚整治完毕,新的隐患又不断增加。

  三是安全意识淡薄。群众普遍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部分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意识不强,违法成本低,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非客运车辆载客、无序通行、占道、抢道行驶等现象屡见不鲜。农村客运网络不发达,村民出行不便,部分群众图价格便宜、乘坐方便,无视安全问题而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二、三轮摩托车和非客运车辆,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往返学校期间、节假日、双休日放假或赶集日等交通出行较为集中时间段,大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为交通事故发生埋下重大安全隐患。加之驾驶人素质良莠不齐,职业道德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大。

  四是管理力量单一。全市各县、区交警大队都设立了农村交警中队,但多数中队都只有1名正式交通民警,其他均为协勤人员,每个中队均承担2个以上乡镇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各乡镇公安派出所虽然都成立了交警中队,但也仅有1名专职交管民警。目前,社会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虽然建立,但落实难,除政府主导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交警单打独斗的局面。农村道路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加之农村道路里程和车辆的急剧增长,与警力不足形成了强烈反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长年累月超负荷工作。

  三、下好“五子棋”,压住大事故

  (一)路面管控“钉钉子”。交通管理的主战场在路面,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最直接的原因,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必须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就是要把管控力量最大化散布在路面。一是充分发挥重点执勤执法站作用。在全市主要道路和辖区道路的重要节点不断建立重点执勤执法站,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重点执勤执法站的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和执勤执法人员保障等工作,由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重点执勤执法站的日常管理。2016年12月,全市第一批30个重点执勤执法站已全面启动,并已在查处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取得较好成绩,事故预防取得较大成效。特别是在打击“三非”车辆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上,重点执勤执法站24小时勤务形成了较大的威慑力,查处了一大批非法改装、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特别是今年高考过后,昭通高速交警就查处了两起大型客车非法运送高中毕业生外出务工的外省籍车辆,有效的将交通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阶段。全市30个重点执勤执法站,就是30颗钉子,牢牢钉在全市主要道路和辖区道路的关键节点上,真正起到了“过滤器”、“安全阀”的作用。二是建立“一路一站一考多联动”机制。“一路”即一条县乡村主干道,“一站”即一个联合执勤执法站,“一考”即制定一个考核办法,“多联动”即整合每条县乡村主干道沿途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部门、乡镇相关站所、村组干部力量开展联合执勤执法,确保全天候24小时有人路检路查,真正起到登记、提示、教育、查处作用。这个机制,就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好全市30个重点执勤执法站建设工作,落实24小时勤务,不能疲劳应付,不能厌战,不能空档,切实发挥站点的过滤作用,坚持一般时段对7座以上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必查、重要时段对5座以上车辆及重点车辆必查,减少和杜绝“问题车辆”、“问题驾驶人”上路,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二)隐患整治“堵漏子”。一是开展“双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计划。每年由市级挂牌督办100个高危隐患点、各县区自行确定的100个隐患点,由市交安委组织考核,对完成市级挂牌督办100个高危隐患点整治任务的,市人民政府给予每个隐患点2万元的隐患整治补助资金。各县区交警大队发挥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请示汇报,对每个整治任务牵头协调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加大跟踪问效和检查督查,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拟出清单,拿出时间表,推动任务的完成,每年让1200个隐患整治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将事故隐患风险点的总数降下来,将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压下来。二是落实好“四挂三定两捆一报告”制度。“四挂”即市级交安委主要成员单位挂县区;县区交安委成员单位挂乡镇,乡镇领导干部挂钩重点线路、乡镇和村组干部挂重点车辆;“三定”即定职责、定任务、定纪律;“两捆”即捆绑隐患整治责任、捆绑事故发生责任;“一报告”为村组、乡镇、县区和市级挂钩部门逐级向上级书面报告道路交通整治情况。“四挂三定两捆一报告”制度,其实就是为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钉钉挂瓶”,让各成员单位一目了然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知道应该达到什么样的工作效果,堵住工作的“漏子”。通过“四挂三定两捆一报告”制度的落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基层干部群众,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重点车辆“找主子”。近年来,合法营运车辆均走公司化之路,这部分车辆均有“主子”可找,一旦发生事故,主体责任都非常明确,日常监管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但是从昭通市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特点来看,占60%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县乡及以下道路,而“微型面包车”又是发生事故的重点车辆。“微型面包车”购买价格相对较低,乘员承载量相对较大,在农村地区广受欢迎,但由于农村客运市场的不规范,利用“微型面包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再加上昭通广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微型面包车”就像一颗悬在安全绳上的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针对农村“微型面包车”这一重点车辆,除认真摸清底数、强化路面管控杜绝漏管漏控外,笔者认为,更应该走公司化经营的模式规范农村客运市场,让“微型面包车”找到真正的“主子”,杜绝“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行为的发生。一是推行“一线路一车队,一区域一公司”模式。各县(区)制定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农村客运公司化水平,加快农村客运经营结构调整,推进县(区)级成立农村客运公司,乡(镇)级成立车队或路线公司,实现“一线路一车队,一区域一公司”的农村客运发展新模式,力争达到具备通行条件的所有行政村不少于2辆农村客运车辆运行,逐步实现农村客运全覆盖。设置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准入条件,将有意愿从事农村客运的当地户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人纳入公司管理。农村客运经营企业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必须对其车辆、驾驶人的安全运营承担第一责任。二是建立微型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辖区微型面包车车主、驾驶人登记台账,建立微信群,做到动态管理;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微型车车主、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并由车主、驾驶人随车携带备查,进一步明确车主、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乡(镇)每季度向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报告微型车管理工作情况。

  (四)宣传教育“抓孩子”。在开展好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更应做好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特别是中、小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根据昭通市公安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昭公联发〔2017〕1号)要求,加快推进“一乡镇一中心学校一警示教育室”建设,在全市中、小学校设置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引导中、小学生成为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成为交通安全的宣传员,形成“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家族、一个家族带动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带动一个乡镇”的良好格局,达到学生、家长、社会共同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以小见大,从孩子起抓交通安全宣传,应该是各级各部门多年以来就开展的常规性工作,但是形式和内容上千篇一律,并不符合青少年儿童心理需求和特点。我们就是要把每个学校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室建立起来,改变惯有的宣传模式,把宣传的重点从大化到小,从初中生到小学生再到学龄前儿童,使“新一代”的交通参与者从小就把文明交通的意识在脑海里根深蒂固。

  (五)督查问责“打板子”。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总要求。一是建立市级对县(区)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3人以上较大事故纳入对县区的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将事故防控工作任务分解到乡、细化到村、落实到组;通过考核,每年表彰一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优秀县(区)、优秀单位和优秀乡(镇),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的县(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诫勉和提醒,甚至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倒查、问责,推动事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落实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运用“互联网+”技术,借助信息网络平台,以企业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为基础,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环节的责任;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综合督查”3种方式为辅助,强化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建立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一企业一标准对照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客运企业自检自查月度申报5项配套机制为保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有实效。通过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的落实,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落实以上五条措施,下好关键的“五子棋”,使安全监管链条上的每一颗螺丝都拧紧,每一个环节的责任都落实,是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抓手。(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邰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