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续报,市区“1.13”较大交通事故已导致4人死亡。
2019年1月13日上午,在汕尾市区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至此,该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经调查,2019年1月13日上午8时38分许,郭X煜(男,现年21岁,汕尾市城区人)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红海中路锦绣花园小区路口时,碰撞到1辆同车道同向行驶的白色小轿车,随后继续沿红海中路往红海西路方向加速行驶,至康平路与红海西路交叉路口时,车辆先后碰撞到路口三部电动摩托车,现场造成电动摩托车驾乘人施XX(女,50岁,陆丰市上英镇人)、曾XX(女,47岁,汕尾市城区人)等2人当场死亡,苏XX(女,23岁,汕尾市城区人)、吴XX(男,25岁,汕尾市城区人)、陈XX(女,56岁,汕尾市城区人)等3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日14时,据医疗部门通报,伤者苏XX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14日凌晨1时30分,据医疗部门再次通报,伤者吴XX因伤情恶化和术后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
至此,该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警方称,当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深入进行中。
编辑单位:汕尾报网融媒体中心
编辑人员:陈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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