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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晚报

  晚报讯 戴盔骑行,安全随行。昨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携手常熟农商银行南通分行、中国银行南通城东支行在辖区开展“安全头盔伴我行”警企共建安全头盔捐赠活动,向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赠送安全头盔,发出佩戴倡议,希望减少事故伤害,安全文明出行。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正式实施。此前,经信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备案登记、头盔佩戴等各项工作。但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骑车人并没有养成佩戴头盔的骑车习惯。“颅脑损伤是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驾乘人员死亡的重要原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副科长刘军透露,警方对去年市区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后发现,人伤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占七成以上,其中56周岁以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更易受到伤害,在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中占六成以上,而颅脑损伤是亡人的重要原因,“如果驾乘人员当时戴了头盔,也许悲剧就能避免。”

  为降低交通事故伤害、保障驾乘人员安全出行,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展开广泛宣传,大力倡议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驾乘时佩戴好安全头盔。交警走上街头、深入路口,向市民发放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呼吁大家骑车时戴好安全头盔,做好自我防护。与此同时,交警部门积极携手共建单位,开展安全头盔赠送活动。

  “春夏、秋冬等季节更替时节,特别是4月、10月、12月,是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希望大家引起重视,骑乘戴好盔,安全不吃亏。”交警真诚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增强防护意识,行车戴好安全头盔;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醉酒驾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行、不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与此同时,认知货车右侧盲区以及道路上的固态盲区、车辆行进过程中的动态盲区,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记者张亮 通讯员余伟 吉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