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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庆三轮摩托车司机撞倒行人,驾车逃逸

据“肇庆交警发布”11月5日发布:

总有一些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心里恐慌得只有这么个念头,以为逃离了案发现场就能躲过法律的惩罚,可是......

10月28日晚上,德庆县新圩镇文兰北路龙基钢筋加工厂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摩托车把推着斗车的莫某撞倒后,三轮摩托车司机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德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圩中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侦察机制,警员兵分两路:一组立刻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抢救伤者和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工作;另一组利用“天眼”视频监控系统对事发地点周边路段的车辆进行网上侦查。

通过现场勘察组收集知情群众提供的线索,结合调取视频监控的资料,办案民警仅用了10分钟就判断出该肇事车辆在发生事故后沿国道321线往德庆县回龙镇方向逃逸。

追逃组警员马上驾车沿321国道追缉,终于在粤盈石场路口发现嫌疑车辆并将其拦停。经碰撞痕迹的初步比对和对驾驶员的进一步询问,该车驾驶人李某对驾驶粤HR***1三轮摩托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肇事司机李某涉嫌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驾驶报废车以及肇事逃逸三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4000元,吊销驾驶证,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用了半小时,肇庆交警就侦破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为事故受害者及时挽回了损失,肇事司机也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交警提示:肇事逃逸后果严重

第一,交通肇事逃逸后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司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二,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是车主自行掏腰包。

第三,行政及刑事处罚严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