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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称:突遇车辆变道 错把油门当刹车

昨日上午8时许,前进二路与庄边路交会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在过马路时冲上安全岛,造成1人死亡、8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疑因小车司机抢黄灯所致,现司机王某已被交警拘留。

事发地点是一个“丁”字路口,北往南方向无左转车道。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多名路人、电单车司机正在安全岛上,另有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停在安全岛外围。突然,一辆车牌为粤BF929V的银色标致轿车在前进二路和庄边路交会处北往南方向偏离车道,撞向安全岛,冲到对面车道才停下来,与4辆电动车、2辆三轮车及多名行人发生碰撞。后方车辆车载记录仪显示,肇事车辆沿最左边车道通过该路口时,在十字路口区间,其右前方的黄色货车忽然向左变道,车速较快的肇事车辆跟着向左变道,随后发生事故。

事故发生后,宝安交警大队立即展开救援和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事故疑因司机王某抢黄灯引发。交警对王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0,其血液已送检;经尿液毒品含量检测,结果为阴性(正常)。

警方介绍,王某自称很少开车,车是借来的,过路口时由于车速较快,遇到其他车辆变道的突发情况太过紧张,以致于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王某是2012年领取的驾驶证,并不是粤BF929V小车的车主。”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刘以恒说:“我们初步认定,驾驶员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也就是说事故发生时驾驶人并没有刹车。我们正在对其事发时是否存在超速驾驶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其供述的相关情况是否属实,依法调查核实。视频中出现的黄色货车,是否与事故有关,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也正在依法调查。”

现肇事司机王某已被拘留,警方正在对事故做进一步调查。

现场

地上血迹斑斑 9名伤者被送往两家医院

车祸事故发生后,一段现场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疯传。视频显示,一辆红色三轮车被撞烂,伤者还躺在驾驶位上,不得动弹。地上躺了多名伤者,一个背书包的小孩躺在地上哭着喊道:“妈妈,我要起来。”地上血迹斑斑,视频中还不断传出“唉哟、唉哟”的呻吟声,现场一片狼藉。

记者赶到现场时,伤者均已被移送就近的医院接受治疗,其中,送往宝安中心医院的伤者有四名,包括两名路人、两名坐电动车的乘客,其他五名伤者被送到了宝安中医院。

6岁小女孩的爷爷,因伤重不幸去世

视频中的小女孩,也是大家最关心的对象,她的哭声让大家都十分心疼。微信朋友圈都在问小女孩的伤势,得到“情况十分稳定”的回答,大家才感到稍微的宽心。车祸发生时,爷爷谢先生开着一辆女式电动车载着6岁的小佳去上学,过了红绿灯就到学校,没想到在等着过马路的时候就出事了。经过诊断,小佳的伤势相对稳定,60岁的爷爷则因重度受伤昏迷不醒,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还没等到做手术便在中午1时许去世了。老人去世时,10多位家属都在医院,在场的人都悲恸不已,殡仪馆的工作人员随后也来到医院处理后事。

伤者卢小姐:赶去上班,记不起当时的情况

记者来到宝安中心医院了解情况,伤者卢小姐当时正在上班的路上,她刚好站在安全岛等绿灯。卢小姐的伤在左腿和脑部,进行了简单包扎,采访时她正在输液,意识还算清醒。问及发生车祸的那一刻,她说:“当时只听到‘砰’的一声,我整个人就飞出去了,躺在地上没办法动弹。”卢小姐说,当时听到现场有人喊她,但是没有意识作出回应,等意识完全恢复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房里了,她对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一无所知。

伤者曾宪军:来深找工,却和儿子一同骨折

双双受伤的曾宪军父子也是在安全岛上等绿灯的路人,47岁的曾宪军左腿骨折,被送往中医院进行治疗,16岁的小曾被送到了宝安中心医院,也是腿部骨折,意识仍十分清醒。“左边小腿处的整块肌肉连皮都没了,看着好吓人,医生说骨折了,要尽快手术。”曾宪军的弟弟曾先生表示,他们是江西赣州人,当时他前来接两父子去打散工,16岁的侄子原本是在老家读书,清明节放假才来深圳玩,这天是跟着一起去看父亲工作,没想到他们两人遭遇了这样的惨剧。

■善后

宝安部署事故后续工作

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起交通事故的处置工作。受区委书记黄敏委托,昨日下午,区委常委、区委区府办主任黄盛华,区政协副主席廖欣率交警、卫计、应急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到宝安中心医院看望部分事故受伤人员,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事故处置后续工作。会议要求,交警部门要尽快做好事故调查,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做好事故处置各项工作,并及时发布事故处置信息;卫计部门和各相关医院组织力量全力救治伤员,必要时协调市内外医疗专家参与救治;西乡街道、石岩街道要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伤员家属安抚工作;辖区街道、交通部门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的交通设施。

■延伸

车主非肇事司机要担责吗?

车主在有过错(这两种情况属于有过错:车辆很久没有保养,明知车况不佳,刹车等存在问题;明知驾驶员喝酒、吸毒、未满十八岁,车辆没进行年检仍进行借车行为)的情况下,车主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车祸需要赔偿100万,驾驶员赔偿50万后无力赔偿,剩下部分就由车主负责赔偿;如果车主不存在过错,则不用赔偿。

■提醒

未经培训切勿触碰事故现场重伤者

宝安中心医院急救专家梁医生:发生事故时,市民应第一时间拨打120及110,通过路名、标志性建筑说明具体的事发地点;说明意外的性质,是车祸、塌方还是触电、火灾,并预估受伤人数,便于120做好相应准备。如果伤者意识清醒、四肢运动自如,明显只是受到轻微伤,市民可以上前给予援助。若伤势较重,市民切勿触碰伤者,以防造成新的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容易造成复合伤,非专业人员千万别去触碰伤者,要耐心等待120。

■杂谈

结论,可以等一等再下

一个事件发生后,很容易让身处不同立场的人有各自的解读,这是个人权利,但无论哪种解读,都不应该脱离事实真相,更不能随意发挥想象,中伤当事人或者把讨论拖入泥潭。

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以微信为主要阵地的网络上流传着各种事故现场图片,各种角度的事故发生过程视频,还有各种以目击者身份发表的言论。不断完善的信息碎片似乎要先于事故处理部门拼凑出整个事件过程,不得不让人惊叹自媒体时代的强大。伴随着网络“福尔摩斯”破案的,还有各种附会在事件上的观点,比如反对电单车上路的第一时间出来批评电单车;慈悲心重的看到孩子哭质疑在场处置者不够人性化,没有尽到安抚责任;关注驾考问题的觉得肇事司机能把油门当刹车,肯定是违规买证了。

这些发生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推论,可以称之为判断失误,随着信息的不断补足而不攻自破,公众可以权当没有发生过,但是曾经发出过这些言论的人们,应该反思自己错下的结论到底是源自思维惰性?刻板成见?还是别的什么动机。自媒体蓬勃生长,使得每个人都萌生了空前的见证和参与欲望,而在公共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进行传播和评论,是找到见证和参与感的最简单途径,那种时不我待的急迫感,恰恰是谬误和偏见的温床。

公共事件的参与欲望也会催生良性的舆论监督成果,但少不了“小心求证”的求真精神保驾护航。所以要避免被真相“打脸”,不妨等一等再下结论,我们并不会因此被世界抛下。栗中西

本版文字:宝安日报记者 徐迅 陈影(报料人:向先生、韩先生 报料奖: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