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交警大队李国强:处理1200多起事故无一错案
李国强(左)与同事查找资料分析案情。
蕉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李国强,自1993年12月加入蕉岭公安队伍以来,先后在县交警大队蕉城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工作。他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作为座右铭,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在事故中队的每次执勤执法中,接触的都是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和群众。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稍不留意,一个细节上的疏漏,就会影响警察的形象和威信。为此,李国强在日常执勤执法中,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管理规定,规范服务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2014年11月,在处理一宗亡人交通事故过程中,死者家属想争取在责任认定上给予倾斜,便准备了红包,找到李国强家并在门口等候,待李国强回家时,悄悄将红包塞给他。李国强当场拒绝并严厉批评了当事人。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每当遇到当事人、车主、司机送礼的现象时,他都会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然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李国强加入事故处理中队至今,经手处理的交通事故达1200多起,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期间有30多名当事人或其家属向他塞红包、送礼品,他全部拒收。
在事故调解过程中,李国强坚持因案施策、多管齐下,晓以利害、动之以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2015年7月,杨某、刘某驾乘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杨某重伤,治疗费用高达27万多元,但当事双方均无能力支付。为化解矛盾,李国强反复做当事双方的工作,主动协调医院对杨某的治疗费用予以适当减免,同时协调保险公司提前介入理赔。经过一个多月耐心细致的工作,当事双方终于就赔偿达成协议。在处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12年的工作中,李国强以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韧劲,往返于事故双方当事人之间,解决了一个又一个事故处理难题,使许多事故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有的还成了朋友。2016年,李国强经手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有100余起,调解率达98%。
李国强常对同事说:“穿上这身警服,做的事就得对得起这份荣耀,再苦再累也值得。”他以实际行动,兑现了“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从警23年来,他先后3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8次获个人嘉奖。
(谢勇兵 陈继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