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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安委〔20146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救人第一和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

支队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市局党委委员、支队长孙益科任总指挥,其他支队领导任副指挥,机关各部门、各交警大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协调工作,坚持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小组。

(一)信息报送组

负责人:朱文俊  周道全

职责:向省厅交管局、市公安局上报事故情况。

(二)事故调查组

负责人:朱文俊  梁泉  周道全

职责:指导事故现场勘查、照相,绘制事故现场图,对尸体进行编号;对涉事驾驶员进行控制,抽取血液,走访目击证人,固定证据;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事故责任划分;对伤者伤情鉴定评定和痕迹物证检验;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三)现场施救组

负责人:朱文俊  秦宝谊

职责:指导开展现场搜救、抢救,运输伤亡人员,联系医院、修理厂、殡仪馆等。

(四)伤员救治组

负责人:田文  王智

职责:协调医疗救助、救治等。

(五)善后处置组

负责人:朱文俊  梁泉  秦宝谊

职责:指导对尸体的后续处理,对死者身份进行确认,并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对遗体进行处置;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等。

(六)秩序维护组

负责人:兰志强  殷利文

职责:指导事故现场交通秩序维护;疏导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救护、抢险等救援车辆顺利通行。

(七)维稳处突组

负责人:李海滨  龚晓虎

职责:加强对突发性事件的观测、预测,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集体上访、闹访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好受害人及家属情绪安抚、政策解读、规劝、疏散工作,尽快平息矛盾,防止激化升级。

(八)舆情处置组

负责人:朱文俊  向勇

职责:选定新闻发言人,负责重大交通事故有关的对外宣传工作;对新闻媒体、网络舆情的管控引导等。

(九)车辆鉴定组

负责人:朱文俊  梁泉

职责: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等。

(十)综合材料组

负责人:朱文俊  盛小东  梁泉

职责:对向上级的报告或向外发布材料的审核把关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配合。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应快速反应,按照职责划分,加强协调配合,高效、有序做好事故处置工作。各大队要对照此预案,结合县区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市、县两级在处置过程中做到无缝对接。

(二)严格信息报送。在接到事故信息30分钟内,向上级有关部门填报《道路交通事故接报信息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初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受重伤人数、事故简要经过、肇事车辆号牌和车型、驾驶人基本信息以及事故初查原因等,上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全部核准的,可先报告已查明的信息,其他信息在续报时补充。事故发生后7日之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发生变化的,要随时上报。要严格按时限要求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严禁信息上报滞后于市局上报省厅、市政府上报省政府。

(三)落实应急值班。事故发生后,应设立专门的应急值班机构,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做好应急指令传达等工作。

(四)做好总结评估。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对事故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基本情况,评估危害后果,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相关对策。

(五)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推动、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依法追究发生事故责任企业、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责任。

附: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汇报材料要点

重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汇报材料要点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基本情况

(二)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

(三)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救援情况

(二)医疗救治情况

(三)善后处理情况

(四)事故调查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力救治伤员的措施

(二)全力做好善后工作的措施

(三)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的措施

(四)举一反三,开展类似事故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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