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交警大队“五措施”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水平
芦山交警大队“五措施”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水平
2017年08月22日 18:09:22 四川新闻网 编辑:本网编辑四川新闻网雅安8月22日讯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水平,积极主动化解事故各方当事人的矛盾,解决好事故纠纷,确保每一起交通事故都能得到依法、及时、公正的处理。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民警交通事故处理水平。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紧紧抓住人民群众不满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着力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工作信息化、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认真做好“事故回访工作”的完善和落实。同时,积极完善了《接处警工作规范》、《事故处理档案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从接警、处警、现场处置、事故分析认定、事故车辆停放管理与交接到结案归档,用制度加以规范,使事故处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做到细化标准。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形象。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拓宽服务渠道,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办案民警着装规范、用语文明,做到办事细心周到,说话心平气和,对群众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三是确定工作目标,增强实效性。为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事故处理“五快、四准、三严禁”工作规范,即:赶赴现场快,抢救受伤人员快,现场勘查取证快,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快,处理结案快;提取证据准,事故认定准,引用法律条文准,办案程序准;严禁办人情案、严禁工作态度粗暴,严禁借办案吃、拿、卡、要,确保做到工作规范,群众满意。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规范标准。要规范文书制作,在立卷、移交、装订、保管等各方面,严格做到案卷完整、清楚、整齐、有序;交通事故案件办结后,严格按规定编号,装订成册,顺序排放,妥善保存,并确定专人负责交通事故档案管理,确保文书制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以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质量考评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执法大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及时发现执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