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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责任人支付了医疗费,医保还报销么?保险中补偿原则的应用

  大家最近有人问我,说买了几份保险,如果风险发生,怎么赔付?这就涉及到了保险中的补偿原则,我们仔细说说。

  首先要稍微要区分一下保险种类,比如为自己的房屋买了火灾险,这叫财产保险,保险标的也就是被保险的是财产,那么这时候适用于财产险的一个重要原则叫做补偿原则,简单说就是商业保险中投保人、保险人(也就是保险公司)和受益人都不能不当得利,什么叫不当得利,那简单说就是你获得的保险赔款不应该超过风险发生时的财产损失的额度或者最大不能超过财产的原值。所以如果火灾发生,那么损失额度就要确定,这个叫定损,于是你在几家保险公司投保的保费是已知的,那么就按照保费比例各家分担。所以我们知道,财产保险在超过了原值或者超过了损失额度,那就是不当得利了,保险是风险管理,任何一方不能不当获益。

  与此对应的,保险的另外一个分支叫做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就不适用补偿原则,也就是人的身体无法衡量价值,不存在不当得利的问题,所以如果是寿险、意外伤害险、年金险等人身保险,那么买了几家就独立赔付,你赚钱是很可能的。

  因此交通事故中责任人赔了,医保还支付么?关键看医疗保险属于什么保险?适不适用补偿原则呢?

  我们说医疗保险不同于健康险或者意外伤害险,他的风险不是疾病或伤害,而是医疗费用的个发生,所以你即使生病了、受伤了,不去医院看病产生费用医疗保险也不支付的。

  那好了,这就很明显,医疗保险其实具备财产险的一个特征,那就是医疗费用可以计算额度,也就是你发生的医疗费用,所以医疗保险不可能在你已经得到赔偿的情况下进行支付,也就是如果有责任人,他来赔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医保是不赔的。

  当然,医保的代位追偿也保护了权益,所谓代位追偿,就是在第三方责任人不出现、不支付或者需要确定的时候,医疗保险不论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都需要先行垫付,垫付后再由保险人,或者是社保机构或者是保险公司去找第三方责任人追偿,这也是对大家权益的保护措施。

  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保险方面的问题,您可以添加微信:manmanjun27,私信回复保险咨询,向他和专家们了解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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