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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下发通知!开始严查!忻州市已有多人中招

近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

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

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

稳定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疫情以来,全国发生多起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表明查处稍有放松,酒驾醉驾问题就会反弹。

统一行动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加大路面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

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遏制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势头。

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2020年03月12日,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滨河大街设卡进行检查,14时10分许,宫某某驾驶晋FG679*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宫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宫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宫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0年03月12日,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滨河大街设卡进行检查,14时30分许,杨某某驾驶晋HVG60*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9.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杨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0年03月14日,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凤凰大街设卡进行检查,20时52分许,赵某某驾驶晋HOL77*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赵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赵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赵**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0年03月10日,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凤凰大街设卡进行检查,20时51分许,高某某驾驶晋C3C73*被执勤民警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高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以下行为都是酒驾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