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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阳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大队决定自2016-4-15至6-30集中开展以“清除隐患、严查违法、强化共治”为主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行动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源头、国省道、农村三个主要战场,突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通过“四个结合,即源头清理与路面严管相结合,网上比对与网下查缉相结合,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严管严惩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清除隐患,全力防控风险,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赵兵荣任组长,其他大队队委成员任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大队长唐宏国兼任办公室主任,122中队长任曙、车管所所长张奉、法制中队长吴加庆、处罚中队长许常清、农管中队长周良燕、秩序中队长殷志刚、办公室主任王海波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122中队、秩序中队、车管所、法制中队、办公室、农管中队、处罚中队各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其他具体工作事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指挥调度。

三、重点内容

(一)清除隐患。集中对五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安全隐患开展大清查,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进行“清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清零”,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进行清理,对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驾驶人以及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人员进行清理。

(二)严查违法。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严查严管严处一批“致乱致祸”的严重交通违法,重点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违规运行,国省道超速、违法超车,农村地区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非法载人,以及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共治。集中开展“大劝导”活动,劝导纠正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城市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大曝光”活动,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集中开展“大联播”活动,联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播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和战果;集中开展“大通报”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一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督促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集中开展“大联动”活动,向征信管理、保险监管等部门、“信用中国”等相关网站集中推送企业、个人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与运输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商业保险费率“双挂钩”。

四、具体任务

1、集中清理五类重点车辆隐患。对全县五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并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所属辖区大队。各中队要按照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并依法处罚。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要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营转非”大客车,要逐台落实责任中队、责任民警,纳入监管视线;有非法营运行为的,要向车主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并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责任单位:车管所、各中队)

2集中排查重点车辆安全状况。4-30前,由分管大队领导带队,从相关股室抽调专人,对全县重点客货运企业进行一次抽查,重点抽查企业动态监控措施落实情况、五类重点车辆和重中型货车安全状况、重中型货车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情况及交通违法“清零”、车辆-检率、报废率等,抽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大队整治办公室。(责任单位:客管中队、秩序中队、车管所)

3集中排查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每-15前,要对全县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对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要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责任单位:车管所、处罚中队)

4集中整治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及时查纠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4-30前,大队由农管中队牵头将成立执法小分队。5-份,执法小分队要深入中队开展不少于5次的督导检查,对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突出的要重点关注。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督查报告报大队整治办公室;执法小分队发现的问题,要书面反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和整改结果(责任单位:农管中队)

5集中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活动,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大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以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危化品运输特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的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要充分运用企业动态监控系统,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查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客管中队、各中队)

6集中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5-5、12、19、26为全省整治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要针对酒驾醉驾发生的重点时间、道路等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突出整治重点。要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提高检查密度、频率和效率。各大队要挑选精干力量组建专业执法机动队、缉查组,实施精确打击,并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扩大打击范围。(责任单位:各中队)

7集中开展交通违法大劝导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要在节假、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设立劝导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驻站守点,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组织城市交通文明志愿者、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活动(责任单位:各中队)

8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大曝光要结合“清除隐患”、“严查违法”行动重点,每-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扩大专项整治的震慑作用(责任单位:法制中队、处罚中队、车管所)

9集中开展传统媒体新媒体大联播要积极会同当地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集中开展“清除隐患”、“严查违法”行动“大联播”,宣传整治效果。同时要用活微信、微博等自有媒体,形成多层次的宣传格局(责任单位:法制中队)

10集中开展运输安全状况大通报每-底前,要汇总“清除隐患”和“严查违法”行动战果、梳理涉及营运车辆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向安全生产监管、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建议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规“叠加”惩处。对运输企业存在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列为常重点监管对象(责任单位:客管中队、处罚中队、122中队)

11集中开展信用信息推送大联动要加强与征信管理、保险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充分借助和发挥信用制度的重要作用,提高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社会成本。4-底前,各单位要落实部局《关于公开公示春运期间重点车辆在春运期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公交管[2016]128号)要求,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5-至6-份,要集中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抄送给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等环节挂钩,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责任单位:处罚中队)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抓紧组织部署。要高度重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认真分析本地交通安全形势,仔细查找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部署,坚决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抓住工作重点。要抓住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和源头、国省道、农村三个主战场,抓住隐患排查、集中整治、问题整改等关键环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要抓好集中整治。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勤务,坚持每周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对“致乱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

四是要抓牢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报道贯穿集中整治行动始终,每个专项行动开始前、结束后都要在当地媒体发送新闻通稿。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揭露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的危害,增强整治行动的社会效果。

五是要抓实督导检查。整治期间,省交管局和支队将派出工作组开展督导检查。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排名通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以及在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大队,支队将进行约谈问责。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