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县政法委书记私驾公车致1死3伤被立案调查
据新华网5月6日消息,邵阳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经初步调查,洞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美光私驾公车、交通肇事属实,涉嫌严重违纪,已决定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4月30日15时15分左右,在洞口县城双拥路老国税局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为湘E-4A199的车当场撞死1名男孩,另有3人被撞伤。目前3名伤者都在洞口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据伤者家属介绍,这起事故祸及两个家庭,死亡的男孩年仅6岁,伤者包括男孩的奶奶和一对肖姓夫妇。
旁观群众反映肇事司机是洞口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美光。此后,围观群众中有人将现场照片传上网络。
5月3日,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共邵阳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经初步调查,洞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美光私驾公车、交通肇事属实,涉嫌严重违纪,已决定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而据湖南华声在线5月6日报道,洞口县公安局一名知情者透露,罗美光涉嫌酒驾,“罗美光应该是喝了酒,下车时还满嘴酒气。”
目睹事故现场的杨先生称,事故发生地为城区街道,道路旁建房的钢筋长期占用了本不宽敞的马路。
罗美光,男,1957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洞口县人,2006年6月起任洞口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县长,2011年至今任洞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同类事件
因官员干部私驾公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曾屡见诸报端。对此,2009年11月,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几起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报》(中纪通[2009]9号),通报了6起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案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
其中,湖北省当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范晓岚,2008年3月17日,驾驶公务用车从宜昌到当阳上班,途中将1名正在过人行横道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当场撞死。范晓岚被免去当阳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本人辞去当阳市市长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湖北省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市物资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永生,2009年2月3日,驾驶公务用车外出,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上3人1死2伤。高永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四川省兴文县规划建设局原党委书记罗男,2009年1月30日(春节假日期间),驾驶公务用车办私事,因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致4名行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罗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中共中央纪委要求,凡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
不过,上述通报下发后,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致人死伤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例如,据河南《大河报》早前报道,2010年9月,河南西峡县气象局局长禹相杰驾驶公车,陪同上级一位领导去西峡恐龙蛋遗址园游玩,途中因为操作失误,禹相杰将路边三名行人撞死。
据《检察日报》早前报道,2010年12月5日深夜,河南省洛宁县邮政局局长谷青阳酒后驾驶单位公车逆向行驶,连续撞倒7人,5名花季少年命丧车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