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一摩托车与自行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2020年2月27日下午14时59分许,在来宾市兴宾区正龙镇正龙街路段发生了一起摩托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双方驾驶员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韦某骑自行车当时正进行转弯的操作,而李某则驾驶二轮摩托车一路疾驰而来,最终双方避让不及发生了事故。目前,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敲黑板,大家自行在留言区畅所欲言,发表自己对事故的看法,谁该承担事故责任?我们的梦想啊,是个个都懂法,人人都能做民间的交通事故评判专家!这样,总有一天,一定能实现我们天下皆安无事故的梦想!
当事故发生在他人身上,我们总觉得很遥远,但若是我们交通安全意识缺失,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交通事故就会……事故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总是毫无征兆的发生,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那么如何做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呢?
一、控制车速
在农村道路上行驶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如果没有设置限速标志、标线,那么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公路上不得超过40km/h,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不得超过70km/h。
二、注意标志、标线
在农村道路行车,一定要留心路面和路旁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白色“菱形”标线,意味着前方即将出现人行横道;“十”字型标志,则意味着前面为十字交叉路口,看到这两个标志都要减速观望,确保安全。
三、注意观察
车辆在转弯前要做到减速或停车观望前后方是否有车辆驶来,如果前后方有车,且距离较近,要让前后方车辆先行,如果没有车辆或车辆距离较远,要打转向灯或伸手示意后,确认安全后再转弯。
来宾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路口时一定要多加注意,控制好车速,十字路口、丁字路口等地方要减速慢行,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