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飓风行动”
3月16日,江苏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至6月底,在全省部署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旨在依法严查严处、严防严控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风险隐患和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飓风行动”主动应对企业复工复产、交通秩序恢复给交通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理、违法查处、设施完善、警示曝光、联动共治“五项攻坚”,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交通安全违法和记分较多,有酒后驾驶、严重超员超速或多次违法记录、文明交通失信记录、吸毒史等重点驾驶人,农村县乡道、普通国省道、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近年来事故多发易发、死亡人数较多的重点路段,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简称“三超一疲劳”)、超限超载“百吨王”、酒驾毒驾等重点违法犯罪行为为查处防控重点,聚焦农村道路、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三大主战场,以及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安全整治,全面推进、精准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严密路面管控。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坚持科学布警、潮汐用警,最大限度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合理调配执法执勤力量,将勤务重点向违法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倾斜,做到重点路段时段必巡必到,重点车辆必管必查,重点违法必纠必罚。加大数据赋能和信息化手段应用力度,定期研判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特点规律,及时预警发布高危车辆出现的时段路段,精准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相邻地区执法协作,通过联勤联动、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提升查处效果和打处声势。
严查违法犯罪。农村道路聚焦公路平交路口、沿线集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和隐患治理,加大对国省道货运车辆行车秩序整治力度;在行政村主要进出口、车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与国省道交汇处、学校周边道路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整治,坚决取缔电动三、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搭载多名学生违法行为。城市道路紧盯城市快速路、交通拥堵多发易发的主次干路、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部位,严查严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重点车辆不按规定装载、闯红灯、超速行驶、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以城市示范路口、路段为重点,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严查“两客一危”车辆,对客运车辆特别是务工人员包车,重点落实营运资质、驾驶人从业资格、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和“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违规“四必查”。
严管重点车辆。动态排查清理“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及时通知重点车辆所属单位限期整改,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防止“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对隐患突出、整改不力的重点车辆所属单位,开展联合约谈、公开曝光、联动惩戒。
严控高危风险。充分运用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分析梳理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多的车辆信息,综合采取短信提示、上门教育、媒体曝光、路面拦截、联动惩处等递进措施,推动高违法车辆“交通违法清零”。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背景核查,重点对“两客一危”、校车驾驶人身份信息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驾驶证状态等情况开展核查,通报相关部门、所属单位依法清理不合格驾驶人。深化与周边省市的区域协作,强化外省籍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享、联合治理,深化路面执法与源头管理联动。
省公安厅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企业复工复产交通服务保障八项措施的通知》,对复工复产车辆、运输疫情防控应急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发生的轻微违法,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后果的,以教育警告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对受疫情影响,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的,原则上不予处罚。
江南时报全媒体记者许尽义
通讯员苏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