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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市民筑起安全屏障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电动车已经成为很多市民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然而,很多电动车并没有上牌照。近日,记者来到交警部门,了解电动车上牌情况。

1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电动车上牌点。该上牌点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5年4月份,他们就开始了电动车的上牌工作。截至目前,该大队共为20036辆超标电动车、1169辆合标电动车办理了牌照。

“为电动车上牌照,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有好处。上了牌照的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车主的经济压力。”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针对一些市民不愿意给电动车上牌的情况,记者也采访了一些市民,他们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我支持给电动车上牌,但是听说上牌后要缴纳强制保险的费用,觉得有点难以接受。我出门经常要骑电动车,每年都要交钱,这相当于给我们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

“我觉得电动车应该上牌,可是自己有时候很忙,实在是没有时间去。”市民李女士如是说。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华勐告诉记者,目前我市的电动车可以分为合标电动车和超标电动车两种。合标电动车有可供骑行的踏板,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目前国家对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的交通法规还没有相关规定,我市电动车上牌工作主要是针对两轮电动车。

从2015年4 月10 日开始,我市正式启动了电动车上牌服务工作。经过交警部门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我市共有6万余辆电动车办理了牌照,其中绝大部分是超标电动车,标内电动车所占比例仅仅只有3%左右。

“目前很多骑电动车的市民上牌意识比较淡薄。他们认为,电动车牌照可上可不上。有的人认为,超标电动车等同于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些都是误区。”张华勐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定,超标电动车的管理等同于摩托车。车主没有办理F证,等同于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同于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个别车主为了省事,甚至把旧电动车上的牌照直接挂到新买的电动车上,这是属于套牌行为。如果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则构成交通肇事罪。”

据张华勐介绍,在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是超标电动车造成的。超标电动车的速度快,个别甚至可以达到60公里/小时,而且刹车性能不佳,在高速行驶的时候遇到紧急情况,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很多车主也无视交通法规,不走非机动车道、逆行、违章掉头、随意超车、闯红灯等违规现象时常发生。

记者还从交警部门得知,合标电动车车主可以直接去交警部门的上牌点免费办理相应手续。超标电动车车主办理手续时,则需要缴纳80元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52元的F证费用。车主如果购买了该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按规定进行理赔。为了简化车主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交警部门对购买了电动车的外地人也不再要求办理居住证,只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开具居住证明即可。

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车后,要积极主动为电动车上牌,市民可以去市区的三个上牌点(市交警一大队上牌点地址:曙光路古玩城水果批发市场对面,咨询电话8223970;市交警二大队上牌点地址:新风路市交警二大队,咨询电话8336987;市交警三大队上牌点地址:陶阳北路唐家坞路口,咨询电话8481626)办理相关手续。(记者 甘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