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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交通事故处理实现“窗口化”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当事人来说,少不得为事故处理、理赔而来回奔走,时常还会因为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正出警而“扑空”,为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快速、便捷处理事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推出了便民新举措,打造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化”服务体系,以规范交通事故流程,提高效能。

­  “发生交通事故后,普遍的处理模式是,谁出警谁负责,出警的民警不仅要负责现场勘查、案件调查、事故认定,还得负责案件的调解等,其中事故调解是一项非常繁琐的事情。推行‘窗口化’服务后,我们专门抽调民警来负责事故调解,让其他民警集中精力做好接处警、现场勘查、案件后续调查、事故责任认定等工作。”该大队三中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中队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推行交通事故处理“窗口化”服务体系,将调解优先、救治赔付、人文关怀贯穿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全过程,不断深化交通事故一体化执法服务机制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据介绍,为打造“窗口化”服务体系,市交警大队三中队设立了涉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调解窗口,抽调四名精干人员作为窗口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交通事故调解、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工作,并逐步落实场所设置、工作制度、调解流程、文书档案、人员考核“五个规范”,让交通事故当事人随时来交警大队都能找到人、办成事,杜绝了过往因民警外出调查、工作忙碌等原因,当事人多次来访找不到办案民警等情况发生。据统计,“窗口化”服务体系推行以来,调解窗口共受理309起交通事故,成功调解288起,调解成功率93%,调解金额高达60万多元,接待群众2000多人次。

­  与此同时,市交警大队三中队还抽调3名精干民警组成专案组,重点侦破、调解、处罚各类逃逸案件。据统计,6月份,该中队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逃逸警情208起,侦破163起,侦破率高达78%,行政处罚25起,行政拘留3人,有效遏制了逃逸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大大提升了公安交警执法威信力。

­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实践不断探索交通事故调解中不断创新,目前,已形成了道路交通事故“三级调解”窗口化,将轻微交通事故、人员受伤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及疑难案件分别“分流”到市快处中心、三中队调解窗口、和谐调处中心三个服务窗口进行处理,高效地化解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余清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