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布!晋江这7人一辈子别想开车了!
今天上午,晋江交警部门通报,今年1月份以来,晋江市共有7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4人;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3人。
1、2019年5月4日8时30分许,吴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沿沪江路由西往东行驶,至晋江市深沪镇沪江路与白沙路交叉路口时,徐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路过,吴某欲加速通过,临近发现摩托停在路中间,因避让不及撞上摩托,造成徐某当场死亡。事发后,吴某报警再弃车逃离。依有关规定,吴某应负本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吊销吴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2019年3月13日14时许,陈某驾驶小车沿省道308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晋江市金井镇岩峰村西资岩路口,准备左转进入路口时,撞上雷某无证驾驶的摩托,雷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肇事后,陈某驾车逃逸,后经交警电话通知投案。依有关规定,陈某应负本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吊销陈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2019年1月26日21时40分许,夏某驾驶小车沿县道322线行驶,至晋江市东石镇三乡村埕边和发汽贸路段,撞上推着自行车横过道路的李某,造成李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夏某驾车逃逸。依有关规定,夏某应负本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吊销夏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2018年4月10日3时24分,在晋江市陈埭镇鞋都路曾厝村路口,潘某饮酒后(血液中乙醇浓度为50.38mg/100ml)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孙某驾驶的一辆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孙某受伤。经事故责任认定,潘某承担全部责任,依有关规定,依法吊销潘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2019年6月4日8时46分,在晋江市池店镇华洲村兴霞路与望江路交叉灯控路口,魏某驾驶小车与宁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刮,造成宁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魏某驾驶小车逃逸。宁某经医治无效,于2019年7月5日身亡。依有关规定,魏某应负本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吊销魏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6.2019年1月3日17时49分许,在晋江市陈埭镇苏厝村机场连接线路段,李某醉酒后驾驶小车碰撞到舒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舒某受伤。肇事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半个小时后被抓获。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30.50mg/100ml。经事故认定,李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吊销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2019年8月4日4时许,李某醉酒后(经检测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69.22mg/100ml)驾驶无牌摩托,载着姚某行至晋江市江滨南路陈埭镇仙石村仙迹安息堂路段,车辆碰刮路沿石倒地,造成姚某当场死亡、李某受伤。依有关规定,李某应负本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吊销李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