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高速交警通报两起交通事故
本报讯(记者陈江涛通讯员黄夏林黄佳丽)昨日,泉州高速交警通报了近日发生在辖区内的两起交通事故,事故都为追尾,但原因却不一样!
司机醉驾小车直“插”货车底
16日23时40时分许,泉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接到报警,在南惠高速秀峰隧道内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一辆白色轿车追尾碰撞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轿车的前部已钻到货车下,前档风玻璃整面撞碎。车厢内一片狼藉,两个安全气囊都已弹出,到处是玻璃碎片,座椅上还有隐隐的血迹。
民警在现场找到了轿车的驾驶员王某,他的左手食指受了轻微伤,无其他大碍。但是王某神情恍惚,前言不搭后语,身上酒气浓重。
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王某体内酒精含量155mg/ml。随后,民警又通知东南医院到大队对王某进行抽血,经福建华闽司法鉴定中心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21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王某是霞浦人,在南安水头做石材生意。16日当晚,他和几个朋友在水头一家饭店吃饭。席间,王某喝了一些葡萄酒和啤酒,散场后王某叫了代驾回家。
回家不久,朋友又叫王某去安溪玩。酒兴上头,王某找了个代驾把自己送到水头西高速口,因觉得送到安溪代驾费用太高,他就自己开车上高速。没想到在高速上追尾了,王某说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撞到货车车尾,但庆幸的是人没有什么事。
民警调取监控记录显示,王某驾驶的白色轿车直直地撞向前面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并且被卡在车底下拖行了几十米。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未保持车距负事故全部责任
17日14时许,在甬莞高速安溪官桥路段也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这次是因为后车驾驶员未保持安全车距所致。
当时,后车驾驶员林某驾驶车辆在甬莞高速安溪往莆田方向行驶,在事发路段时,他发现前方车辆刹车灯亮起,便连忙刹车想降低车速,由于距离太近,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间距,刹车已经来不及,砰的一声,斜撞上了前方的小车车尾。
从林某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看,林某驾驶的小车原本在右侧车道,事发前向左变道,靠近前车后才采取制动,可惜距离太近,车子还是撞上前车。因为车后的冲撞,前车还失控撞上路边护栏。
15时左右,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发现现场两车损坏较为严重,前车车尾被撞凹陷严重,车玻璃全碎,车头又撞到固定物保险杠、车灯均损坏,而后车的车头也严重损伤,均无法移动。
此次事故因林某观察不周,未保持安全车距,将负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