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快处中心成立 实现莆田中心城区快处中心全覆盖
闽南网4月9日讯 “市区小事故,保险公司不出险”,而是由车主自行到“快处中心”集中处理。莆田首个轻微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去年11月16日在荔城区投用以来,得到莆田市民广泛认同,每月有超200起事故由快处中心处理。昨日,记者从莆田市交警部门获悉,城厢区交警快处中心本月投用,至此莆田市中心城区实现了事故快处中心全覆盖。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包括平安、太平洋、人寿等共18家保险企业入驻城厢区快处中心,并且莆田保险业协会还派了一名常驻办公人员,协助事故双方处理定损等相关事宜。据了解,目前城厢区快处中心临时设置在荔城南大道城厢交警大队办公楼一楼,并在人行道上设立车辆定损区。
据交警介绍,预计3至4个月后,城厢交警勤务二中队办公地点将移到城厢交警大队处,交通事故快处中心、交通事故处理股、事故调解处、交通法庭等将移到石兴路附近城关中队的新办公地点办公,形成新的交通事故处理中心。
据了解,城厢交警大队在城厢区中心城区分成6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两个勤务组巡逻。一旦发生事故,将通过城厢交警指挥中心步话机,第一时间通知民警5分钟左右赶到现场,并通过手机拍下照片,记录下车主的姓名、电话、身份证等信息,通过快处中心的微信群,将资料信息发给事故快处中心,通知车主自行驾车到事故快处中心定损处理,巡逻交警不参与事故的调解处理。
另外,在荔城大道万达方向城厢交警勤务二中队辖区内,部分路段由于日常刮擦事故较多,如果勤务二中队民警无法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第一时间调派勤务一中队的巡逻交警协调小刮擦事故的双方快速处理事故。据介绍,城厢交警的事故快处时间将有所延长,过去是处理每日8:00至20:00的轻微交通事故,现在是从每日7:40至22:00,车损3万元以下都将到快处中心处理,赖路者将被罚200元。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快处中心处理理赔,且公安交管部门也已通知但被拒绝的,将按逃逸事故立案调查。(海都记者林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