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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借钱不还的注意!云南一“老赖”想耍无赖不还钱,被判二年六个月!

不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藐视法律,以为把钱藏起来就没事了?一句话:不可能!

2017年10月,陆某之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三家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1002721元,全部将款项打进陆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

获得赔偿款后陆某没有将儿媳陈某、孙子(现已11岁)、孙女(现已9岁)应得的部分交给三人,2017年12月,陈某三人向宣威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得到自己应有的赔偿款,在诉讼过程中,陆某将获得的赔偿款全部以取现的方式取走。

经人民法院判决:由陆某将死亡赔偿金1002721元给付三原告共计人民币600000元。判决生效后,陆某未按判决履行。陈某无奈,于2018年11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并未查询到陆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财产,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陆某的思想工作,陆某以自己的儿子发生的交通事故过于惨烈,儿媳没有带孙子、孙女来烧纸为由,所以一分钱都不想给。之后,执行法官邀请家属、部分村民,希望能一起做陆某的工作。

经询问存款去向,陆某一开始说是被自己存着的,后来又说被自己用完了,但具体去向并未说明。

介于陆某故意转移隐藏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且无认罪悔罪表现,情节严重,经人民法院判决: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提示: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是每个义务人不可规避的重任,为了规避重任而走“歪路”是万万不可取的。别想着查询不到可供执行财产,你就万事大吉了!一旦发现你为了规避重任而转移隐瞒财产,一样有相应的法律后果“招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