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道路标志牌跑了,后果很严重!
3月9日上午7时,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天台县赤城街道城东湖坡塘桥头附近的护栏标志牌被人撞坏了。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徐某有交通肇事逃逸嫌疑。
经民警联系,3月9日上午10时左右,肇事司机徐某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据徐某说,3月5日晚上9时40分左右,他与妻子两人在县城远景广场朋友家里出来,驾车回家。行至坡塘桥头时,和坐在驾驶室副座的妻子吵得不可开交,心情有点郁闷有点急躁。突然手机短信响起,妻子手伸过来抢手机,在拉扯的时候,车子方向往道路右侧偏离,直接撞断了道路右侧的护栏标志牌,车子骑在了隔离带上。
随后徐某加了下油门,把车驶离隔离带,并下车看了看,发现车子右侧车头损坏严重点,还能开。心想自己既没有撞人,也没有撞车,只是不小心撞断护栏标志牌而已,就没有报警,直接驾车离开了。最终,交警认定徐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
交警提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有些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会觉得撞坏交通设施只是小事,并且存有侥幸心理,觉得撞坏设施后跑了也没什么事。但事实上,撞坏交通设施逃跑,简单的交通事故变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此,交警提醒驾驶员朋友们,如果在驾车时撞坏交通设施,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处理。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会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驾驶员选择肇事逃逸,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也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立即报警也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设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158451819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