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55人被查获!湖州交警开启酒驾严查模式!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交通运输秩序、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特别是随着餐饮服务等场所陆续营业,群众休闲消费活动增加,酒驾醉驾违法现象抬头,肇事肇祸多发,近期我省发生多起酒驾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和社会影响严重的典型案件。
根据上级部署,从3月20日起,全市交警集中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为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统一行动期间,全市交警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加强对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全力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
就在昨晚,全市交警共设置固定及临时检查点37个,查获酒驾55起,其中饮酒后驾驶49起,醉酒驾驶6起。
1
弃车逃跑躲避检查
3月20日晚,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龙泉中队在白莲花路设卡检查。20时许,一辆红色轿车驶向检查点,可距离检查点150米时,红色轿车突然减速停车,车上驾驶员打开车门后弃车逃跑。检查点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上前成功将驾驶员控制。
经询问,驾驶员姓戴,当天晚饭时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却遇到民警设卡检查,为了躲避检查便弃车逃跑。
戴某随后被带至检查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达到4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戴某于2018年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这已是戴某第二次酒驾,戴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
10年内四次酒驾
3月20日18时50分许,林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南浔区旧馆镇旧馆大道码头路三岔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数值为22.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民警惊讶的发现,林某分别于2010年9月、2016年4月及2016年9月有3次酒驾记录,这已是他第四次酒驾被交警查获,可谓屡教不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湖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不论什么时候
酒驾醉驾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