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实施细则 将交通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扬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后,扬州市政府日前将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将推动县(市、区)建设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力争早日实现全覆盖。
今年以来查处307万起交通违法行为
市民出行是否“规矩”?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7万起,其中,无证驾驶1494起,酒后驾驶1498起(醉驾860起),超速行驶61.4万起,货车超载457起,行政拘留52人。扬州市专门印发了《扬州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10月20日正式启动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工作,将交通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修路会不会影响出行?据了解,扬州市对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统一规范要求,明确建设、维护和管理主体。为降低新建、改建道路对周边道路交通服务水平的影响,要求道路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包括交通现状分析、交通流量预测、交通影响评价、改进措施、结论与建议等内容)。同时,明确规定在新建、改建道路时,必须提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并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一并纳入道路主体工程费用,确保道路主体工程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扩大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适用范围
扬州市建立健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
首先是积极推进交通事故全员接处警和轻微交通事故远端引导处置工作。目前,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已占50%。
其次是深入推进保险公司进驻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目前,扬州四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已派员进驻市区三个理赔点;年底前,市区其他保险公司也将通过聘请公估人员的形式进驻理赔点。
再次是扩大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适用范围。从今年9月1日起,明确规定凡市区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均应到理赔服务中心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白皮书年底前发布
据了解,注重公开透明,提升执法公信力也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事故处理民警在接待事故当事人时,认真解释说明;在勘察现场时,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向双方当事人公开证据。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在年底前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白皮书,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发布会,并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类案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电动车入保还有不少难题
目前,电动车车险未纳入法定强制保险,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日益突出。电动车车险业务在扬州市曾经开展过,但由于此项业务赔付金额过大,导致保险公司亏损严重,不得不停止相关业务。如没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很难推动保险公司重新启动电动车车险业务。禁售电动三、四轮车,缺少法律依据。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三、四轮电动车,绝大部分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此类车辆交通事故多发。但无论是质监部门还是工商部门,现阶段都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禁止商家生产、销售。由于缺少源头管控,导致公安交警部门路面管理压力很大。
推动建设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今后的工作,扬州市政府在汇报中透露,将建立由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卫计、工商、保险协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另外,推动县(市、区)建设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力争早日实现全覆盖。(扬州日报 记者 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