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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一省道清晨现男尸 司机撞人下车查看后逃逸

  案发

  12月4日6时58分许,汝州市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纸坊镇东赵落村S238省道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疑似交通事故。警情就是命令,事故科民警申仲勋、任向前等人闻警而动,紧急赶赴现场,细致勘查后确认为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驾车逃逸。

迅速调查迅速调查

  事故现场除了受害人之外,路面上未留下任何嫌疑车辆碎片,而现场走访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及相关嫌疑车辆的线索。

  面对僵局,汝州交警不等不靠,迅速成立12·4专案组,副大队长王红军、事故科科长张军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加入战斗,通过蛛丝马迹研判肇事车辆行驶轨迹。同时专案组成员史俊峰、陈延军等人迅速对周边电子警察、卡口、视频监控数据进行采集对比,在海量视频数据中,最终锁定豫DL0***号牌的面包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在民警调取视频监控的过程中,发现一个令人心寒的细节:肇事车辆在撞人后,司机曾下车查看,停留片刻后竟选择驾车逃逸!肇事司机行为极其恶劣,大队长张志高向专案组民警指示:“不破此案绝不收兵!”。

  与此同时,距离案发两天的时间——12月6日晚19时,现场走访民警传来好消息,在纸坊镇中大街路段发现该车踪迹,年仅31岁的肇事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张某到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带其对肇事现场进行指认。张某到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带其对肇事现场进行指认。

  至此,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面对民警的审讯和铁一样的证据,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肇事逃逸后果严重

  1交通肇事逃逸后将承担责任认定上的不利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一些肇事逃逸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肇事司机就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自己承担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肇事车辆投保了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

  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只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只能由车主自行掏腰包。

  3行政及刑事处罚严厉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逃逸后罪责加重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因逃逸而致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