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交警破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嫌犯已被刑拘
2017年5月3日,“1.31”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带着题为“人民卫士 一身正气 千里追逃 执法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来到汝州市交警大队,特地为汝州交警成功破获“1.31”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感谢。
2017年1月31日是大年初四,全城依然沉浸在过年的欢乐气氛中。雨雪纷扬的深夜,我市寄料镇二广高速引线寄料镇卫生院门口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该起事故致一人受伤昏迷不醒,肇事车辆逃逸。
因受害人情况危急,家属在医院抢救数日后想到报案。警情就是命令!事故民警立刻赶往事故现场,通过勘查后发现:因本案距离事发时间过长,再加上天气恶劣,事故现场无任何有价值物证。向值班领导汇报后迅速成立“1.31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侦破工作组。
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和监控视频资料,使该案侦破工作一度陷入“海底捞针”的僵局。调整思路后,工作组一方面以事故发生点对周边村落的车辆与人员逐一排查;同时向四周辐射,大量调阅监控,认真开展视频监控的调取和对比工作。最终在走访了200余户群众、查看了数百辆机动车行驶轨迹后,最终锁定寄料镇吕庄村村民王某有重大肇事嫌疑。
此时距离案发已过去三个多月,经大量摸排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某已外逃至江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全体参战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在江苏省南通市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成功抓获归案,王某某对所犯案件供认不讳。
目前该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汝州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在事故现场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以积极的行动和心态面对事实,而千万不可试图以肇事逃逸的方式逃避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实,那样的结果终归是害人害己。